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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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畅通为民服务渠道,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县、乡(镇)、农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月15日为县、乡

  •     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4日,中共耿马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主要对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巡察监督,着力了解和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2013年以来,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廉政账户的设立也有不利之处。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央、省、市纪委有关

  •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廉洁修身、齐家、用权、从政意识,根据(耿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现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受理内容为: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造谣传谣、言行失当等情况;领导干部

  • 根据《耿马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车改发〔2016〕1号)要求,现将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问题举报电话进行公告。 受理内容为: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事业单位

  •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执纪监督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受理内容为:对全县党员干部遵守“十一个严禁”情况,即: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

  • 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纠正 “四风”问题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全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耿办通〔2016〕40号)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纠

  •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7月6日)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6日在耿马召开。 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共23人。伍学志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二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7月6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 时值高考、中考录取之际,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察局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操办及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或由其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相关费用,严禁用公车和公款租车送子女上学, 自觉带头守纪律、作表率,进

  • 为紧盯“端午”节点持续正风肃纪,紧贴中心确保脱贫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力营造讲规矩、守纪律、重执行、抓落实的干事担当氛围,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强化监督,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期间,抽调25名工作人员组成8个

  • 关于公布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举报电话的公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但虚报冒领、套取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在办理扶贫事务时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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