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耿马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车改发〔2016〕1号)要求,现将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问题举报电话进行公告。
受理内容为: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违反用途使用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既领取公务用车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在县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耿马镇甘东社区、白塔社区、白马社区、芒蚌村、新城村、芒国村、允楞村、允捧村、弄巴村、南木弄村、菜子地村,贺派乡芒抗社区、崩弄村、水平村、贺派村,华侨管理区华侨社区,四排山乡石佛洞村永芒弄组,勐撒镇班必村浪坝组的行政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的(其他乡镇保障范围待定)。
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问题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及保障范围使用公车的问题通过所公示的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并对违纪违规行为及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
县纪委信访室:0883—6121360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83—6123222
乡(镇)及农场纪委举报电话:
孟定镇纪委:0883—6516001
耿马镇纪委:0883—6122401
勐撒镇纪委: 0883—6417014
勐永镇纪委:0883—6498005
大兴乡纪委: 0883—6460026
芒洪乡纪委: 0883—6370002
四排山乡纪委:0883—6350056
贺派乡纪委: 0883—6330005
勐简乡纪委:0883—6399022
孟定农场管理委员会纪委:0883—6511068
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纪委:0883—6419010
特此公告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局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