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纠正
“四风”问题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全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耿办通〔2016〕40号)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耿马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现将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纠正“四风”问题举报电话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受理内容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规定,以及纠正“四风”问题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礼品和各种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制度执行的情况;对清理会员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清理奢华浪费建设、“六个严禁”、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对以上问题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883—6123222(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83—6121360(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信访室)或登录耿马纪检监察网(www.gmjw.gov.cn)网络举报栏目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
耿马自治县监察局
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