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20件26人,结案15件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曝光通报典型案例9起。”
2018年以来,耿马自治县高度重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领域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把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末梢”。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全县876名村民小组长纳入监察对象,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大胆履职。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完善出台《耿马自治县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耿马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村务监委员会财务监管制度》等制度措施,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对“小权腐败”零容忍。
“是我心存侥幸,挪用了组集体资金,我愧对乡党委对我的信任,我确实错了……”耿马自治县石佛洞村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原永贡雷组组长陈福光当场表示接受组织的处分,并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
“经查,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陈福光利用参与小勐二级公路征地拆迁并领取支付补偿资金的职务便利,违反纪律,挪用永贡雷组集体征地补偿资金68247.20元用于个人开支,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经四排山乡纪委委员会议研究,报经乡党委同意、报请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福光开除党籍处分。” 2018年,全县共查处村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22人。
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7月,勐撒镇丙令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李大保因违规收取新农合参保费、擅自截留搬迁户建房补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通报在“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发出后,点击量3300多次,引发热议。
在盯紧“微权力”的同时,耿马纪委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创新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责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1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违反驻村工作队管理有关规定、低保管理履行职责不力、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户建房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信访问题处置不力等领导干部17人。约谈扶贫领域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决策部署不力、工作纪律不严等干部48名。
“我们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既抓面上的问题、也抓背后的的深层次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刘龙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