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联社开展了巡察。5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联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每周五为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策、文件、会议精神,截至2018年8月3日,共组织集中学习30次。
二是制定《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共14个专题。2018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3次。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精准务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18年上半年共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7次。
二是制定完善了《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工作台账》。台账分领域细化改革任务17个,明确了成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以利精确改革、精准发力,促进改革工作的协调、督促和落实。
三是按照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会议精神,增派工作队员4名。主要领导带队到芒洪乡马厂村,配合马厂村深入排查脱贫攻坚中所存在的问题风险,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是重新更换了驻村工作队员,现驻村工作队员为县供销联社副主任,驻村工作队员坚持每天走村入户,深入了解农户所需,为农户排忧解难,做到底数清、业务熟。
(二)关于“责任担当不够,班子凝聚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3.关于“领导班子缺乏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安排的表率。
二是明确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分工安排,全系统商品流转、劳动工资、两社一会、各种人员培训等统计报表由综合股统计。坚持和实行联合社机关与农资公司分开,不抽调、使用下属农资公司员工、车辆。
三是6月21日,主要领导约谈了班子成员,对提高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严于律己方面提出要求。班子成员要时刻牢记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
4.关于“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改,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端正思想,尽责履职,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敢于碰硬较真。对工作中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看待,并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是农资公司149万元库存商品中42万元农药无评估价值,其余107万元库存商品已委托云南汇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按要求完备了税务手续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库存商品处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三)关于“管党治党责任不力,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5.关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政企不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县供销联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坚持和实行县供销联社机关与社有企业分开,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督。
二是创新县供销联社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
6.关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订出台《县供销联社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县供销联社“三重一大”制度》《县供销联社末位表态制度》《县供销联社民主决策制度》和《县供销联社财务审批制度》,修订完善了《县供销联社财务管理制度》《县供销联社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县供销联社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县供销联社定期谈心制度》《县供销联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县供销联社痕迹材料管理办法》。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意识不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7.关于“党建工作表面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思想”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成立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的通知》(耿供联发〔2018〕28号),制定抓基层党建清单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三是完善痕迹和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记录和反映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
8.关于“党员思想教育薄弱,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牢党建先行的思想意识。
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2018年度供销联社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
的整改情况
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学习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和讲党课的重点,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和阶段性计划,确定具体内容和形式,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并带头讲好党课。2018年以来,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7次,党小组会5次,讲党课2次。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和自觉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法宝,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意见质量,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和每一位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2次,提出批评意见6条。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1.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2018年以来共召开主任办公会4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有反映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原始记录,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全面、真实记录和反映会议情况。
1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耿马自治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开展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4月23日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请求批准实施〈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股所级干部选拔实施方案〉的请示》(耿供联发〔2018〕15号)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二是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8年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份。截至8月3日共开展廉政谈话提醒6次,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14.关于“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2018年以来,党务公开4次,政务公开4次,财务公开3次。
15.关于“部分干部责任心不强,档案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干部职工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
二是切实加强和完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规范地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方便保管和查阅。
16.关于“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台账资料。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
17.关于“存在资金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2015年、2016年收取的门面出租费18.8万元已按程序上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请求不将2015年、2016年收取的门面出租费上缴国库的请示》(耿供联发〔2018〕31号)请示县财政局,待收到批复后按规定整改。
18.关于“存在乱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清理考核优秀奖和值班补贴发放情况,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共清理出17900元,已于7月19日全部清退。
1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耿马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二是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关,进一步规范财务经办手续,对所有开支票据经办人必须签字,由办公室复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差旅费报销需有单位出差派遣单,公务接待报销“三单一函”要齐。
(三)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制度严重缺失”的整改情况
20.关于“企业财务报销混乱,有烟、茶、娱乐场所的报销票据”的整改情况
一是企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孟定基层社会计与出纳已按要求分设。
二是严格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符合报销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三是60万元外借资金已归还30万元,对未归还的借款完善了抵押手续。
21.关于“农资公司员工执行上下班纪律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农资公司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并于6月29日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强调工作纪律,对2名违反上下班纪律的职工进行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 ;邮政信箱: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cb93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