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派乡芒抗村那棉组组长贺岩南、会计贺赛党私分集体资金被处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1 点击数:2826

 

经查,贺派乡芒抗村那棉组组长贺岩南、会计贺赛党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多次私分集体资金,其中贺岩南私分所得18000元,贺赛党私分所得117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贺岩南、贺赛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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