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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重拳惩治“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8 点击数:1705

“四排山乡石佛洞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尹某私分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孟定镇贺海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岩某私分组集体土地转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几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向社会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对“小微权力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督查什么”这个出发点,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聚焦脱贫攻坚、“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以零容忍态度对虚报冒领、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挤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没有想到,过了这么久,工程款还能被追回来,真的太感谢耿马纪委监委。”领到被拖欠的工程款,大兴乡班坝村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方沈某中哽咽地说道。

为确保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不维护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真刀真枪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危害极大。”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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