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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挂牌保护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24 点击数:1543

耿马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挂牌保护

 

近日,耿马自治县制定出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挂牌保护制度》,明确: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业项目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和项目,由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挂牌保护重点企业(项目)”牌匾,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项目)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借公务或其他名义对企业吃、拿、卡、要,以及利用各种借口干扰、阻挠项目施工,影响生产经营,或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洪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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