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 “四结合”开展好内部审计工作
耿马自治县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精心组织安排,以“四结合”工作法开展好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
一是指令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允许乡镇、部门在完成全县统一下达的任务后,根据需要再自选1至2个项目开展内部审计。全县共下达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指令性内部审计项目10项,目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上报自选审计项目1项;二是再次实施与初次实施相结合。在项目实施单位的选择上,确保每年有2个新增初次实施单位,做到新旧结合,逐步推开;三是一般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在审计范围上,一般财务收支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但侧重于专项资金审计。今年下达内部审计项目任务中,专项资金审计8项,一般财务收支审计2项;四是跟踪问效与完善规章结合。针对2011年项目实施单位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派专人回访、跟踪和落实,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规范纠正财务违规行为4项,完善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2个。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