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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开展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业务培训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01 点击数:1494

耿马开展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业务培训

为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和水平,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731日,耿马自治县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各乡(镇)和农场纪委书记、县纪委委员、县纪委领导班子、各纪工委书记、各委室主任共36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云纪办通【201212号)、《中共临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临纪办通【201215号)文件精神,让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查办案件工作的形势、目标和任务。重点对查办案件的原则、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查办案件的程序及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培训,详细对接受信访统计表、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立案案件登记表进行了讲解。并明确要求:案件查办必须推动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把案件查办的重点放在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特别是要放在服务桥头堡建设上,用查办案件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查办案件要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执法执纪,安全文明办案、高效快捷办案,确保案件查办质量;查办案件要把握正确尺度。严格遵循办案方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警示和保护干部,使领导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查办案件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查办案件的逻辑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理性把握、理性判断、理性执纪,惩恶扬善;查办案件要加强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乡(镇)查办案件考核办法等。

通过培训,对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刘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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