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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组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数:1469

耿马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组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耿马镇结合实际,精准定位主责,精准督查履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到村到组。    

落实主责不松手研究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到各级基层党组织。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3次,镇纪委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4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9,签订“小金库”、廉政承诺、部家属助廉承诺等责任书104份,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3批200余人次发送廉洁自律短信880余条次。

    日常督查不松懈。加大对干部日常工作纪律、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十个方面庸、懒、散、怠、混、拖等35个具体表现开展整治,共开展日常检查9次、专项检查7次。实行目标管理制度,以各项工作目标达成作为督查的目的,以点带面,紧盯重点问题提出30项重点督查内容。如: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监督检查中,对纪律松驰的2名驻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1个工作目标未及时完成的帮扶单位进行整改,督促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开展不实的1个村进行整改等。

   纠治“四风”不松劲。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常态,针对可能存在的“老树发新芽”、穿“隐身衣”等现象,注重预防早提醒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共开展“红脸出汗”18人,对脱贫攻坚“慢作为”、执行工作纪律不严、违反农村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等提醒谈话7人,对1名违反财经纪律的组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名冒领民生资金的原村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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