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问题属一般性问题,可查性不强,建议不作为问题线索处置。”“该问题指向明确、证据较为充分,建议边巡边移、及时处置……”近日,耿马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专题会商,对新一轮巡察梳理的各类问题逐一研判、精准定性,从严把关线索入口质量,确保问题线索不模糊、不遗漏、不跑偏,切实提高巡察移交线索质量。
近年来,耿马县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积极构建“巡前共商、巡中会商、巡后联治”的工作模式,打出监督组合拳,逐步形成“发现问题、移交处置、整改整治、常态长效”的工作闭环,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巡察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集中,如何实现进驻即精准发力、靶向监督,破解“大水漫灌”式巡察难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全面梳理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廉政风险等关键信息,形成监督清单、风险清单、重点清单,向巡察组全面通报相关情况、提出监督建议,为巡察组精准“政治画像”提供支撑,推动巡察工作直奔主题、直插要害。
巡察过程中,问题线索精准研判是关键。针对以往线索定性不准、边界不清等问题,该县在定期会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不驻组副组长”,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全程参与巡察期间政治生态研判、问题排查、线索甄别、定性移交等工作,发挥执纪执法专业优势,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甄别线索的专业化水平。
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统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建立台账、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核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县委巡察办同步履行整改协调督促职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及时提请县纪委监委开展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形成纪巡同向督改、合力促治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该县建立巡察整改联动评估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协同参与,组建巡察整改联合监督组,对整改情况开展联合审核、成效评估,逐项验收、对账销号,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系统治理、深层次问题源头防治,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成效清单”。
“我们将持续深化纪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统筹衔接机制,拓宽协同监督路径,推动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着力释放综合监督集成效应,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