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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5-22 点击数:69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5日至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5年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编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整改共识。县委编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我办具体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的问题不仅是工作层面的短板,更是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体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编办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精准掌握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股室责任人及时提醒约谈,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走过场”等问题。

(三)细化整改方案,精准对标施策。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内容,细化任务清单与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长效常治”的整改总要求,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等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委编办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每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进行“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是否扎实、问题是否根除、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对尚未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根源,重新制定或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二)关于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编制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职责。从严核定部门人员编制。持续推进“小散弱”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改革前期工作调研及情况摸底,在改革时同步推进全县“小散弱”事业单位的整合及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强化用编前置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调动工作人员,需提前向县委编办提报用编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切实提升用编规范化水平。针对超编部门,通过自然减员(退休、调出)、组织调配、鼓励向空编或任务繁重部门流动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单位按需引进”,对超编部门,原则上暂停新增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外),新进人员计划优先用于补充空编且急需用人的部门,从源头上遏制超编问题再生。针对空编部门,做好用编进人计划保障,在用好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的同时,有序衔接退役士兵安置、各类公费生培养等,逐年为部门补充工作人员。精准优化权责清单。组织召开协调会,指导相关部门厘清职责边界,解决权责方面的交叉点、空白点,并重新修订“三定”规定,构建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职能运行体系,从源头减少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机构撤销和编制调整方案,提请县委编委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了撤销两个农场社区管委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对孟定镇、勐撒镇人民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职能职责有效承接,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机构改革验收评估,对2024年机构改革涉改部门改革后部门运行、机构配置效益情况进行调研,对机构改革后工作履职不到位、“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及时督促部门整改。抓实机构编制纪律教育,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接,将宣讲解读《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内容,2026年已纳入耿马自治县乡科级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培训课程,对乡科级干部120人开展培训,之后每年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适时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意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开展。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各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业单位改革调研、机构改革验收评估、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开展以案普法、现场释法。2025年8月至今开展普法200余次。

2.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保密知识培训4场次,参训41人次,干部职工保密素养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保密工作规定》,明确涉密信息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和涉密文件复印、保管要求,建立定期保密检查机制,加强对非涉密计算机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修订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深层次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工作,同时结合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关键节点等,适时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研判,形成“定期研判+专项研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风险研判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事宜,组建由办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总结“个人撰写—部门审核—单位把关”三级审核制度,明确各环节审核重点,对材料的原创性、逻辑性、针对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抄袭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按照“四必谈”内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点对点、一对一提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全面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班子会议专题审议廉政风险查找及防控措施制定情况。对被提醒谈话的班子成员,由主要负责同志对其进行再提醒,强化思想认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帮助整改。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1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5次,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存在错误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行了整改并重新印发。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经费支出审核,确保经费报销材料齐全。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符合政采范围的全部履行政府采购,并对采购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流程和规定。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函一餐”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核审批,规范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公函“三单一函”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前提交接待对象、事由、人数、用餐标准等信息的审批单。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拆分公函、重复接待。接待结束后,严格审核票据与公函、审批单的一致性。

(四)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础党务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执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规范班子会议决策参会人员范围、列席人员范围,规范会议发言表决流程和人员,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主要领导在班子成员表态后发表意见。

2.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总结原创性、逻辑性、针对性严格把关,严禁雷同问题再次出现。与机关工委对接核查2024年党费收缴情况,严格按要求收缴党费并详细记录。

3.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提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步骤。加强对组织生活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据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夯实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节点、加快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态化部署、常态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定期梳理整改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三)推动成果转化,服务发展大局。把巡察整改与机构编制核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民生事业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7107;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县委大楼一楼县委编办综合股;电子邮箱:gmxwbwbgs@163.com。

 

中共耿马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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