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洪乡在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五个突出”,找准监督途径和载体,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一是突出在村务财务公开中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级财务账目及相关的村级经济活动事项,督促村务财务按要求、按时、及时公开。
二是突出在村务决策中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严格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形成党支部决策、村委会实施、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三位一体”的村级管理格局。
三是突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甘蔗返还款、烤烟奖励等集体资金的监督检查,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四是突出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监督作用。组建联合建设委员会,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组织协调、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
五是突出在村干部“勤廉双述”中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民主评议等相关规定,村干部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个人接受评议。(李贵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