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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21 点击数:469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10日,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了28项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计划安排、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扛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创新性开展“每周提升”主题日活动,采取“1+X”方式,干部职工轮流上讲台,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积极营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党组会议、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重要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是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组织学习10次,党组成员撰写交流研讨发言材料50份。

2.抓实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对无法实施的面积,组织再次核实确认,主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批准核减。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未完成计划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涉及已下达未实施种苗造林资金不纳入2025年清算扣减范围,采取调整林草实施项目的方式由当地继续完成建设;已下达未实施补助资金纳入2025年清算扣减范围。

3.抓实林业基础工作。一是实行国家级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动态管理,全面梳理排查涉及违法行为的地块,核实问题地块1100亩,组织了全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培训。二是认真开展耿马自治县南汀河周边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未划定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核实21976亩,拟划为省级公益林2310亩,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通过,并已上报上级。三是组织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培训,通过集中办公、边查边整改,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25万亩落地上图工作。

4.抓实林果产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争取大兴乡班坝村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拨付20万元,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2024年,建成运营坚果初加工厂1个,建成坚果分拣包装集散中心1个,正在建设坚果初加工厂1个。全县共有临沧坚果生产加工企业3家,有壳果加工生产线3条,其他精深加工生产线1条,实现加工青皮果2228吨、干壳果750吨,销售干壳果750吨,销售额约2378万元。

5.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重视信息宣传和舆论阵地建设。重新申请开通部门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发布宣传信息。二是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制定印发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完善《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并重新印发,在会议上对规范性表述开展学习提醒。2024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2次。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森林资源监管和保护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主动发现并查处森林违法案件。一是加强护林员管理。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护林员队伍管理。二是加强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6场次70余人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了《耿马自治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覆盖梳理排查滥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按照“四个到位”要求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24103人次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宣传培训2132场次,覆盖人群58475人。共核查违法图斑499个,面积3960.26亩,完成植被恢复图斑496个,面积3906.15亩,植被恢复率98.6%。

2.抓实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二是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定期督促检查机制,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共查处违法图斑数55个,办理行政案件30件,查处30人,罚款52.3568万元,并完成植被恢复。

3.严格查办涉林违法案件。2024年共办结林草行政案件122件,移送刑事案件19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和要求,建立执法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6个,并整改完成。

4.扛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一是强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设立防火卡点46个,制定“四定图”,明确网格员和责任区域,严格登记入山人员。二是加强巡查巡护。科学设置驻防点、火情瞭望哨等,加大巡护力度,排查可疑人员,盯紧管住特殊人群,做到严防死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制作短视频、播放广播,发送提醒短信、安装宣传牌,以及开展宣传进校园等形式,增强群众防灭火意识和自觉。2024年共发现卫星热点6个,均属农事生产用火,同比下降62.5%,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5.完善防火基础设施。2024年,全县争取到116公里应急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目前路面铺设已基本完工。

6.抓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加强监测预报,完成5个监测点选址及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对接上级林检部门及行业专家,改进防治手段,提高测报准确率和防治效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1次,1人新取得林业植物检疫员证。四是及时储备防治药品和设备,确保物资及时保障到位。五是加强植物检疫,发现有害生物立即除治。累计调运检疫木材2.11万立方米、苗木16.1万株,复检苗木0.91万株。六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发布宣传信息等形式,增强群众防治意识和能力。

(三)关于巡察反馈风险意识不够强,工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1.增强防范化解资金风险意识和力度。一是加强林草领域政策研究,加大“找项目”力度,向上争取资金项目4个。二是积极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上报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等资金请示。三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对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跟踪督促落实,做到每个项目有人具体抓、具体管。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勐撒镇、芒洪乡群众土地(林地)权属纠纷事宜,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先后3次带队开展调解沟通工作,重新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处置措施。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督促乡(镇)查找相关历史政策依据,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3.加快推进林草项目建设。一是芒洪乡公益林管护站已重新开工,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建设正在推进中。二是耿马自治县绿孔雀种群及栖息地监测与保护项目已全部完成采购,物资已全部发放到位。三是2023年黑熊(肇事动物)猎捕调控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到户宣传200余人,发放宣传册13500份,安装黑熊重点出没区警示牌30块。

4.严格把关财务支出审批。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强化审批单填报管理,明确填写规范。三是完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四是按要求完善了相关凭证材料。

5.加大资金化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避免长期挂账现象,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化解。组织人员清理企业账款明细,并认真核查确认,确保准确无误。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知识。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按要求编制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程序购买。

7.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确保固定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补充完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

(四)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纪律作风建设成效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对《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内容认真进行排查梳理、修改完善。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县林业和草原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工作,并印发了2024年工作要点。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结合本人实际,规范填写2024年度工作记录表。二是局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廉政提醒谈话分时间段、分地点、分场次、分记录人常态化开展。三是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不再开列谈话提纲,由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自拟谈话提纲,被谈话对象结合自身实际作表态。

3.形成干部队伍“严的氛围”“实的作风”。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每周提升”主题日、“三会一课”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下班及值班值守纪律。二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把关上报的材料。同时,采取党组通报、提醒谈话、个人检讨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引以为戒,自我反省。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学,党组及下属总支、支部把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点任务,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610人次。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处理违规行为,杜绝发生超标准报销、接待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工作餐接待标准,对超标准报销的个人,收回超标准报销部分缴入纪委专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批评。

(五)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程序,在2024年度党组会议中,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严肃党组织政治生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消除思想顾虑,端正态度,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二是严格把关材料。加强收集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规范、避免雷同。三是对涉及人员进行分类处置。对相关谈心谈话记录、个人问题整改清单、相互批评意见清单等内容进行退回整改,并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抓实机关党建基础工作。一是规范填写党支部党建工作手册,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及时完善内容。二是按照党费交纳比例,进行党费交纳测算,梳理需补交党费金额,足额补缴入县委组织部账户。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党建工作。

4.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入党5个阶段25个步骤流程学习,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5.规范股所级干部选任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耿马自治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免去相关人员主任、副主任、副大队长职务,并按程序重新任命相关负责人。

6.加强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机构编制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共有事业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目前已按要求及时完成了挂牌、撤牌工作,并转隶6名工作人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动“每周提升”主题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让整改成果成为林草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工作,组织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工作,继续盯住不放,组织开展抽查核查,持续跟踪问效。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从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中剖析发现面上的问题和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堵塞漏洞,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1449;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耿马镇青年路62号;电子邮箱:gmlyj_01@163.com。

 

中共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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