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上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动形成整改合力。
(三)推进整改落实。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狠抓主责主业,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局党组班子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跟踪督办,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整改见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及时”整改情况:局党支部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双报到”等制度。上半年,召开局支部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5次,讲党课1次,召开党组会议2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
2.“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加大对预订客户的跟踪问询力度,2024年预计可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持续跟踪新谋划项目筹备情况,目前文庭雅苑项目已入库。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向耿马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定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关于催缴维修资金的通知》,目前临沧市凤翔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补交28套房屋60814.06元代收部分维修资金,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收缴标准错误,原代收47户业主维修资金198689元经重新核算后实际应缴存维修资金149008.5元,已缴入专户。二是2023年12月起,已严格要求业主自行交存维修资金。
4.“‘两污’设施建设不到位”整改情况:目前耿马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完成(EPC)公开招投标,与联合体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路住建局宿舍区易涝点项目施工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进场施工,甘东社区三组污水管网建设纳入设计方案中,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指导勐撒镇人民政府细化工作措施,合理测算垃圾处理产生的费用,并采取垃圾分类处理和自然村生活垃圾不出村“就近就地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已建成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勐撒垃圾已拉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整改情况:一是对孟定镇人民政府和县城投公司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尽快完成违规租赁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6月18日完成整改64户,未完成45户,目前正在对接县人民法院走法律途径进行催缴的相关事宜。二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4年7月24日对县城共335套空置房源进行了分配,合同签订224户,办理入住214户。三是馨安小区、幸福新城两个公租房小区已纳入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申请到了202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2832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待完成后将尽快组织施工。四是于2024年6月13日启动了滨河家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已录入人脸信息1738户。目前在入户排查,将对转租转借、拖欠租金等住户及时清退并重新分配。
(二)关于巡察反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职责不到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主动”问题整改情况
6.“城市供水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约谈耿马鑫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孟定汇成供水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供水企业严格执行水处理工艺、净水设备、材料和药剂的使用规定,确保出厂水、管网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目前2个供水厂均完成整改。
7.“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二是强化对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及施工临时用电情况检查。三是强化对施工现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8.“建设工程领域监管缺位”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全县21个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结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不符合开工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建议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等方式,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针对滨河森林公园景观步道提升等3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等问题,在以后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9.“物管行业监管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吉龙花园公共用房产权属于吉龙房地产公司,根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吉龙房地产公司按规定应配套物业管理用房288平方米。目前已协调吉龙公司将一楼所有用房作为物业管理用房交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使用。二是经核实,吉龙花园小区变压器产权为开发商所有,县住建局于2024年4月2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住宅小区电力资产移交工作的函》,按照“用户自愿,先改造、后移交”原则,已督促吉龙房地产公司将“电力资产”申报资料报送县供电局,待供电局核查后整改移交。三是于2024年6月下发《工作提醒函》至孟定镇和耿马镇,督促其按照《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临沧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的相关示范文本的通知》文件指导恒基花园和吉龙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改选工作。四是恒基花园小区于2024年6月25日晚召开了业委会筹备组首次会议,就进一步开展业委会改选工作达成共识。五是耿马鼎元物业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进驻小区接手物业管理后,多次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加大力度催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追回924户租金3385330.25元。
10.“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监管不严”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的支取比例审批开发商支取金额。
11.“房地产领域化解遗留问题,助企纾困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办法措施不多”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云南省烂尾楼化解标准及检查要点(试行)》,县级协调机制已于2023年底向市级协调机制申请,2024年1月获得省级协调机制的销号意见。二是恒基花园增值税清算工作于2024年1月底完成,开发商正在催收房屋尾款用于缴清税款和办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由于傣梦现代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且房屋未拍卖成功,目前无资金退还。开发商与承建方就终止合同事宜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待合约解除后寻找新的合作方,争取早日复工复产。四是经我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孟定鑫嵘城置业有限公司“孟定印象”项目土地款目前已退还620万元。
12.“回应群众利益诉求不主动”整改情况:我局多次到李某某、陈某某家中协商,因两边老人年纪都在80岁以上,情绪较为激动,互不退让,难以达成一致。经核实,原建筑公司名下位于甘东公园门口的9个门面土地证将于2027年到期,原建筑公司已注销,土地证到期后无法再进行土地登记,目前正在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证到期问题。
(三)关于巡察反馈“风险意识不够强,执行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3.“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14个老旧小区停工项目,3个已复工复产,1个已完工建设。二是14个在建项目1个已完工建设,6个完成验收。三是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验收项目4个项目已完成验收。
14.“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不严”整改情况:四季花海公园出现塌方,向政府申报的边坡支护整治项目已于2024年5月10日开工建设。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县住建局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清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勐撒镇区生活污水进行实地测算、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勐撒生活污水改扩建工程建设。在完成原污水管网2.4公里基础上已敷设完成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勐撒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营。
15.“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底邀请税务、电信、人行等部门座谈,各部门认可外立面改造过程中变更建设内容导致超概算投资部分。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美丽县城”立面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单位自筹部分的批复》(耿政复﹝2023﹞238号):原则同意“美丽县城”外立面风貌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中,部门自筹的30%和财政补助的70%计算基数均以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实际价为准。二是积极推进孟定允相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于2024年7月完成了终验。三是勐永垃圾处理厂等5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手续问题,已按照要求、对照整改措施整改完毕。
16.“工程项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整改情况:一是勐撒垃圾处理厂等5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已按照要求、对照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完毕。二是修改完善了2023年馨安小区等改造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费协议书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问题。三是修改完善了县城天鹅湖片区易涝点改造项目回复招标意见。
17.“未按原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整改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今后发生类似的情况。
18.“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严不实”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完善的手续按照审批事项逐一梳理,已完善相关记录及发票。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手续不完善不予支付,杜绝先付款后开发票的情况再次发生。
19.“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未入账的于2024年4月18日录入系统作固定资产入账。
20.“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2020年度共收取工会会员费2480元,并于2021年8月30日存入工会专户。今后将严格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收取、支出工会会费,规范管理。
(四)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短板”整改情况: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纵深,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好转。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2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次,严格落实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要求。
22.“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不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再学习,再强调,再安排,认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二是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分管领导对驻政务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约谈,引导其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2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规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开展内部公务接待自检自查,完善单位内部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规定。
2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超标准报销的1923.5元于2024年4月3日全部清退并存入单位基本账户。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出台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五)关于巡察反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25.“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修改完善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等14项相关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6.“机关党建基础工作弱化”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和相关工作痕迹。二是扛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事项落到实处。三是规范党费测算等工作,确保合理、规范。四是强化党课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相关痕迹台账管理工作,做到资料规范完善。
2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管理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资料台账管理工作的监管责任,确保相关资料齐全。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材料,杜绝出现批评辣味不足、政治用语表达错误等问题。
28.“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按照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调整了4名干部。二是已调入2名正式职工专职担任会计与出纳,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六)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各类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29.“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因出差借支1800元的工作人员,在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后已归还该笔款项。
30.“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级验收通过。二是“施工扬尘管控宽松、保障管理不到位、城镇垃圾处置问题突出、项目规划不科学、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四个问题已按程序报请市级验收通过。“城镇两污治理短板突出”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目前稳步推进中。三是“部分乡镇‘两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垃圾焚烧设施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级验收通过,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解决的问题切实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1528;联系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爱华路9号;电子邮箱:gmxjsj@163.com。
中共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