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大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于12月 25 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整改职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局上下协同配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反思,逐项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三)抓实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集体谈心谈话会议2次。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项目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主动接受整改监督。在整改过程中,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制定同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作战图,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日常沟通机制,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整改监督。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8次。制定了《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推进了县自然资源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学习。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8次,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4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
3.明晰部门职能职责,形成“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合力。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方案要求逐一认清职责,理清职责边界,完成职能划转,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正确履职。积极与农业、综合执法、住建、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违法用地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孟定镇、勐简乡为“试点”,与综合执法、农业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开展两违整治攻坚。加强全县土地专管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上半年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土地专管员专项调研及开展全县土地专管人员集中培训1次,分别到各乡(镇)对网格长开展“两违工作”培训1次。结合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土地卫片问题整改1134个。
4.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对“非法开采”行为形成震慑。一是孟定镇倪明虎石场、金泰石场、勐撒镇户肯石场均已立案查处,目前均已停止生产,并且自2024年3月2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于3月23日完成生态修复工作。二是针对发现“疑似越界开采”迅速启动实地核查工作,并对全县各类矿山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发现问题坚决做到立即整改、严肃处理。三是在后期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发现龙瑞石场、石门坎石场存在矿产资源方面违法行为。四是全面加强对全县非法开采行为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切实对违法开采行为形成震慑。
5.扎实推进耕地流出就地恢复图斑整改工作。紧盯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就地恢复图斑,督促涉及的孟定镇、勐简乡逐图斑跟进整改进度、制定清零计划,就地恢复尚未完成整改的553亩已全部举证上报销号,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到位。督促各乡镇、农场、管理区加强对就地恢复图斑和补足图斑农作物种植情况的监测,对因管护不到位出现农作物灭失、撂荒等情形问题图斑及时整改恢复耕地状态,保持耕地属性,确保农作物丰产丰收,避免再次流出。建立健全长效遏制耕地流出问题机制,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杜绝“边整改、边流出”,对套种图斑逐步引导恢复农作物种植。
6.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加强县域内矿产资源整合、升级投放力度。一是开展过期矿业权处置工作以来,共办理矿业权证延续登记12个(采矿权9个,探矿权3个),注销矿业权26个(采矿权3个,探矿权23个),目前在库的矿业权63个,有效期内11个,有效期比例从6.6%提高到17.5%。二是正在开展政府公告关闭或自行废止等无保留延续条件的34个过期采矿权出让收益金额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外业核查工作,待完成后依法开展注销登记工作。三是为缓解供需矛盾,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设置要求,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及发展需求,科学合理投放采矿权,现已完成新立采矿权出让1个,完成新立采矿权地质勘查工作2个(包含孟定片区)。
7.扎实推进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市持证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持证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方案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目前,全县49个持证矿权中,矿权土地未损毁、已转型利用、已完成生态修复矿权有27个,正在修复8个,未开展14个,按照分类处置的方法,持证开采类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年度复垦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持证待注销类结合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力争2025年底全面完成整改。
8.规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提升项目效益。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变更调整。四排山芒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中未完成施工的40亩地块,已被农户种植花椒,不同意进行土地平整,现已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变更。二是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做好土壤培肥工作。在种植作物过程中,对土壤进行培肥,以满足秧苗生长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保证作物的产量;三是持续为种植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严格要求种植农户遵循作物生长节令种植秧苗,保证作物的质量;四是与项目所在乡镇签订工程后期管护协议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原则,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责、权、利,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9.全力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加快推进立案查处工作。通过逐一对问题图斑进行分析研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图斑下发乡(镇),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工作方式,结合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拆除复垦整改一批、完善用地手续整改一批、农村宅基地移交阶段性整改一批、乱占耕地建房移交阶段性整改一批、立案查处阶段性整改一批”的措施,完成土地卫片问题整改1134个,整改率46.3%;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83件,其中已结案归档167件,正在办理16件。
10.持续推进全县批闲土地问题攻坚行动,切实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一是主动对接、主动服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土地问题,“批闲土地”处置工作取得突破。截止2024年6月20日,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955.15亩,处置率26.15%,处置率全市第一;完成闲置土地处置4宗95.28亩,处置率13.05%。二是端正处置态度,加大处置力度,倒排工期、分类化解、“清淤疏浚”,确保3年内全县闲置土地动态清零,批而未供土地逐步消化。三是“严控增量”,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选“招商引资”项目,科学规范项目用地选址工作,确保项目落得下,土地用得好。同时,加强对用地业主单位的服务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用地供应及时、动工迅速、按时验收。
11.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开展专题研究部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了县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将“着力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计划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于5月13日完成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会议。三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材料征订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应对处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12.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严抓文风会风不实。一是局党组书记发挥第一监督员作用,督促班子成员亲自撰写述职报告、研讨发言等个人相关报告,并做好审核提醒等工作。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从班子成员做起严肃文风、会风促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与应付交差思想,狠纠文风不实、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在全局开展文风、会风、作风整顿,制定公文、报告、发言材料校对审核机制,对上报的文件、材料做严格要求,切实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写作等业务学习,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
13.全面压实粮食安全底线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加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查。二是常态化配合国土空间规划、矿管完成用地查询及矿业权联勘联审,从源头介入做实耕地保护。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提前统筹谋划,确保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快速推进,保障了半坡水库、团结水库、耿马灌区淹没区进出平衡指标。四是严格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准确掌握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严把备案审查关。五是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挂账问题销号。六是根据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制度,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有关工作。七是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报批工作,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是快速推进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排查工作,全县目前耕地保有量102.97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74.2180万亩,完成保护目标任务。九是充分挖掘盘活土地资源,在县域范围内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1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牢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4份,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中心、自然资源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份,与全县测绘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8份。加大矿山巡查力度,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共组织工作人员80余人次对关闭矿山和过期矿山进行巡查。结合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整改。加大打击违法采矿执法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立案查处3起,罚款5.6万元。同时,强化砂石运输车辆超载常态化整治工作。
15.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及时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机构下设办公室为局办公室,指定2名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二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会专题研究,每年分析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 2 次,上半年研究部署保密工作1次;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议1次;对全局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内容开展检查、抽查3次;组织开展全县测绘行业企业保密及安全生产部署工作会议1次。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增强党建责任意识。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其党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截至目前召开“三会一课”17次,开展“党建+”主题活动4次,既提高了政治素质又增强了党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二是明确党建责任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三张清单”》《贯彻落实<2024年耿马自治县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规范党建工作台账。2023年基层党建台账已按照“五基本”要求进行归档,确保各项工作的记录清晰、完整、有序。同时,加强对党建工作台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严格规范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强化党务骨干培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2年12月20日支委班子换届应到会党员32名,实到会党员26名;2023年6月15日对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应到会党员30名,实到会党员25名。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民主生活会议。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对照《指导手册》以及县委督导组要求,做好会前谈心谈话、集中学习等规定动作,从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1月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范围,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待他人的批评意见,并作出表态发言。
4.严格按照县级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规定动作”到“质”到“位”。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地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问题、不掩饰矛盾。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党员干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被批评同志均做了表态发言。
5.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要求党员干部于次月1日完成上月积分自评,本月支委会完成对上月积分初评,并召开党员大会对积分进行终评,对终评结果及时公示,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逐步规范议事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4年上半年,局党组会议上各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各班子逐一表态,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及时补充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
7.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进一步完善《中共傣族佤族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对记录人员会议记录等工作的业务培训,确保详细、规范、真实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巡察结束后至2024年6月20日,共召开党组班子会议5次,对资金、人事及其他讨论事项,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并严格规范记录。建立健全程序严密、运转协调、集体领导、决策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并按季度上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工作情况。
(三)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力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1.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即核实有关情况,督促有关人员退回违规支付的个人信息奖金,督促涉及人员要求退回违规发放的个人信息奖励资金7825元。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过紧日子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作为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发放奖励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自查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认真对照“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具体任务要求,将任务“带入”自然资源系统的各项工作之中,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及纪委通报抓好警示教育。共组织开展节前廉政集体谈话3次,廉政教育学习6次,讲党课2次,将廉政教育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位、到底。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始终,制定印发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题部署会1次,并于3月底完成了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做好会议记录等痕迹档案。2024年上半年,开展各类提醒谈话5次,任前谈话1次,按照“六约谈、四必谈”要求谈话2次。
4.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防廉政风险问题发生。对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内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逐一分析,“举一反三”,逐步梳理,重点查找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查找单位、部门内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归纳,共查找出风险点116个,其中新增风险点5个。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24年初签订《廉政承诺书》62份,做到“全覆盖”。
5.严把财务审核关,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对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审核程序签批报销凭证,对各类报销清单、凭证严格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文件规定开展学习1次,严肃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纪律意识。
6.严格财务签批手续,确保财务报销合法合规。及时对违规签批的10笔报销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10笔报销经费支出违反了“主要领导违规签批财务”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理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确保报销符合标准。立即要求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工作人员开展退回工作,对多报的差旅费用要求全额限时退回,于2024年1月已按要求及时退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780元,并上缴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规定报销标准报销差旅费,加强报销审核把关,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8.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公务接待活动管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落细十条措施要求,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规定,不符合接待规定及报销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24年以来进行的接待活动中未有类似情况发生。在局党组会议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只能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烟酒,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接待报销事项的审核力度,对于不符合接待规定及报销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巡察反馈问题以来进行的接待活动中未有类似情况发生。
(四)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的整改情况
1.逐步补齐增强执法工作力量,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委编办下发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分工要求,完成人员职能划转及相关工作交接。目前,已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配备综合执法二大队队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已完成有序交接,运转正常。
2.扎实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充实自然资源工作力量。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编制机构的沟通汇报,扩宽“入口”,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补足工作力量,优先配齐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力量。2024年通过“招考”充实事业人员1人;通过选调,充实事业人员2名,目前正在进行选调相关程序。果断召回借调人员4人,有效充实了自然资源工作力量。及时补充基层自然资源所工作力量。
(五)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加强统筹谋划,抗实整改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对未整改完成问题研究1次,积极对接涉及企业、个人7次,向纪检部门汇报整改情况2次,按照法律顾问指导意见充分准备法律诉讼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推进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实效。孟定倪明虎石场、金泰石场已全部进行关闭,并已全部完成场地覆土、违建拆除、复垦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县级验收。目前正在准备两个石场采矿证注销工作,已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生态收益评估工作,预计8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待完成后,依法注销采矿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正在整改和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整改成果运用,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规范权力运行和制度约束,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让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让巡察整改结果长期有效,以整改促发展,推动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坚持纠“四风”,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切实发扬“忠诚、担当、高效、团结、实干”的新耿马精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9152;联系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63号;电子邮箱:gmxgtjbgs@163.com。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