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供销社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带头落实,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措施细化具体,责任压实到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常抓常管、长管长效。
(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县供销社党组坚持把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整改重点来抓,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一是坚持常态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的内涵和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合理安排会议避免因其他事项而影响第一议题的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实现单位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2)针对2023年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问题。一是对标县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指导方案,完善县供销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周五学习制度学习。二是已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补充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对于党政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严格界定会议议题。坚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严格按规定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性、科学性、制度性。
(2)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议,事先将议题与纪检组沟通,邀请纪检组参加,时刻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指导。
3.对于政企关系未厘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严格执行社企分开原则,厘清县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和社有企业之间的职能职责、工作权限、业务边界等关系。
(2)定期开展审计改进和提高社有企业管理水平,社有企业财务、人事、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均由社有企业干部职工会议、股东会议、集团董事会等研究通过后向供销社党组报备。
(3)立足于社有企业发展实际招人、选人、定岗、定责,且专人专岗,科学合理处理好主职主责和兼职兼责之间的关系。
4.对于政治机关建设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增强党的建设意识,把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的理论教育、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理论素质、政治素质,带领干部职工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两个确立”,坚决听党话、跟党走。
(2)切实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将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谋发展、以党建促振兴、以党建求进步。
5.对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参照上级相关规定,充实完善县供销社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明确议事程序、议事类型、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并严格参照执行。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提高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已于2024年1月执行,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机制等内容。三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二)关于巡察反馈政治担当不足,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县供销社章程草案、理事会、监事会决议。
2.对于社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难度大,经营管理创新方式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农资公司以控股方式先后组建耿马聚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耿马润盈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牲畜交易管理、茶叶精制加工服务,孟定基层社以控股方式组建耿马丰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配方施肥、农资销售服务,努力做强实体产业,带动社有企业整体发展。
3.对于重点改革指标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坚持开放办社,按照市场主导、产权明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产业带动效果好、为农服务效果好的要求,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
2.对于项目效益发挥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找准发展方向,促进企业发展。做强家禽屠宰服务。加强市场询价、降低销售单价,吸引永德客商到耿屠宰,积极推进宰后家禽校园配送,2024年一季度完成宰后家禽交易额57万元。协助耿马生猪屠宰厂规划建设。
(2)加强行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3)与甘东社区签订合同,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
3.对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企管企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已经聘请1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列席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党组会议、社有企业股东会议,帮助开展法治审查,促进社有企业合法合规、高效发展。
4. 对于综治维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加强风险管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方式的角度做好思想引导,持续做强社有企业,增加企业利润,根据企业效益适时、适量逐步充实企业员工待遇,有步骤逐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
5.对于对社有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流失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1)针对孟定供销社国有土地被51户住户长期占用问题。截至目前剩余2户还存在整改未完成问题。
(2)针对农资公司铺面租户普某某2年未交房租问题。农资公司已经追回1.5万元欠缴租金,已经于7月17日收回出租房屋并提交法律顾问,下一步将对欠款人进行依法追缴。
6.对于对社有企业选人用人监管失察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人事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社有企业负责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指导完善各社有企业选人用人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社有企业任免决议,对提任、评职交流、免职事项均需提交党组讨论表决。
(三)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把加强县供销社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建设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需报请党组书记同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日常工作痕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3)强化批评教育,与具体党建工作负责同志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确保红脸出汗,加强日常工作提醒。
2.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职责定位精准、廉政监督到位。2024年上半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节前集体提醒谈话4次,党纪专题廉政集体谈话3次,社有企业干部任前谈话1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
(2)定期排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严格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风险点精准细致,防控措施具体可行。
(四)关于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县供销社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积极向县财政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争取每年办公经费支持。
(2)通过定人定岗定责,进一步明确了社有企业员工职责。
(3)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2.对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报销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加强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凡属分管财务领导的出差报账手续,由其他班子成员审签。
(2)加强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3.对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关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应拨款到合作社对公账号,却直接向合作社法人发放现金的问题。经过查看文件、台账,已完善发票等财务台账。
4.对于未按标准收取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2018年至2019年农资公司干部职工基本工资为1600元工会会费为96元,2020年以后基本工资调整,已经按照基本工资的5‰补交;县供销社涉及人员已经按照文件规定完成2018年以来工会会费补交,今后将严格按照基本工资5‰的标准收取会费。
5.对于对社有企业的财务监管职责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其中1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1)全面梳理农资公司经济业务,按照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设立了完整的会计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确保了财务核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针对农资公司未制定津补贴制度,随意发放问题。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中超标准发放部分,正在按照规定追回。(未完成整改)
(3)针对农资公司购买办公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已完善财务台账将办公设备纳入固定资产账。
(4)针对源盈公司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规避资金安全风险,规范财务管理。
(5)针对丰收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完善支出审批单和审批签字等材料。二是已完善接待清单等材料痕迹。
(6)针对孟定供销社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完善社有企业、基层社差旅费报销制度,涉及人员已经退回差旅费。
(五)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已重新整理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报组织部审批。
(2)就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雷同、抄袭现象以及收发文中文号絮乱等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全社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纠正当前写作文稿中的敷衍应付不良风气,加强文件审批,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对于文风会风不严不实问题。
(1)规范行文印发,所有行文印发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把好文件头使用关。
(2)由分管领导牵头,加强对日常报送计划、总结、材料的把关,坚决落实材料报送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切实提升文稿质量。
(3)制定县供销社会议制度,严格划分会议决策程序。
3.对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痕迹台账检查,分管领导每半年检查一次,制定保密工作承诺书层层签订。已完成安可替代工作任务。
(六)关于巡察反馈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上一轮巡察已清退回县供销社账户的17900元资金被当年列入对公账户列支,经仔细核实该笔资金为县供销社自有资金,请示县级财政部门后告知无需上缴国库。
2.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已经完成“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一致,债权股权不分”问题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社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社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1575;联系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青年路上段;电子邮箱:gmgxsbgs@126.com。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