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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数:1273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定于2024年2月29日至4月3日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
聚焦
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聚焦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
聚焦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聚焦
贯彻落实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耿马自治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县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巡察信访接待点、电子邮箱和值班电话,具体见附件;开通手机二维码网上举报信箱,二维码见下图;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举报信邮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A318号邮政信箱县委巡察办转,邮编:6775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附件: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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