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通报曝光(二)
文章来源: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1-26 点击数:1596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耿马”建设取得实效。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4起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南子荣,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第一党支部党员,2023年9月8日21时2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胡兴华,耿马华临酒精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2023年9月30日21时3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从贵,勐撒镇琅琊村干龙塘组党支部党员,2023年12月25日00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明强,耿马鑫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2024年01月12日23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