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9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的2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上来。局党委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了2次党委会2次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我局工作实际,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动员。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田俊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整改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5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2月23日,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委员根据反馈意见内容,围绕“怎么看(对待巡察工作和巡察反馈意见的态度)、怎么会(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怎么改(具体整改措施)”,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及成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党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整改以外,还对相关整改责任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制定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学习计划》,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发挥领学促学作用,2022年局党委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研讨9次,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内容纳入了专题学习内容,于2022年12月30日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促使局党委委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前印发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按时提交发言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痕迹材料,针对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与学习材料不符的问题,已安排专人于2023年1月9日前补齐所有会议记录。二是采取周一学习例会、党委会集中学、自行学与“三会一课”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多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内容进行学习,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的问题:一是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填报数据不全面,填报工作滞后被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的问题,我局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会上负责系统填报业务人员进行了深刻检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并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较高质量及时完成各类系统上报工作。二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工作上要更加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3次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和党委会传达学习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大对慵、懒、散、慢等现象的整治,对干部职工严管理、严要求、严监督,督促引导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本领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以严肃的制度约束提高工作的执行能力。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四是把应急管理业务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学习例会”日常学习内容,2次组织对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培训,2022年12月19日组织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培训,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向学习要知识、向学习要水平、向学习要能力的意识,在不断的学习中求得进步、提高本领。
2.关于“政治担当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抓防控安全生产事故有差距”的问题: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这个目标,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安全环境。2022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44.4%、47.6%,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2022年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976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1468份。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重点时段生产安全。及时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春节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耿马自治县筑牢安全防线保驾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行动方案》《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一”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安全生产“十个一”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文件。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地质灾害隐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自建房、工贸行业、文化旅游、河道安全和水库水源、校园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094个,已整改1040条,整改率95%。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77条。同时,把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督促乡镇、部门及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四是全力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县安委办报请县安委会及时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决定从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春节结束,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2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截止目前,排查出重大风险38项,已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38项,管控率100%;发现重大隐患42项,已落实治理措施42项,其中政府挂牌督办治理10项,已完成治理42项,治理率100%;梳理突出问题29项,其中落实治本措施29项,已完成整改29项,整改率100%。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耿马电视台和利用户外大屏幕显示屏、耿马网、耿马微博、耿马融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七彩云端(APP)等平台、媒介,刊发刊播安全生产相关稿件,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1个,累计刊发刊播相关稿件110余条次,点击量2.6万余次。充分利用客运站大屏幕、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大型超市显示屏、部门单位显示屏等循环播放,常态化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云南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安全生产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全社会安全风险防线。截止目前,共到企业一线宣讲54场793人次,提醒约谈企业和施工单位538户;发放宣传资料16530份,悬挂横幅221条,摆放展板375块,受教育人群达66396人次。
(2)针对“缺乏长远谋划能力”的问题:一是及时发布通告。于2022年12月9日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及时在耿马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耿马中心城区部分建成区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二是加大宣传。以安委办文件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耿马中心城区部分建成区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主动加强禁燃禁售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广播、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对通告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相关工作。组建宣传小分队到耿马镇、贺派乡、四排山乡、华侨管理区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粘贴县人民政府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销售过程中向购买者宣传禁燃禁售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向禁燃禁售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和商铺发放《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县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告知书》100余份,营造大气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合理规划布局。及时取消禁燃禁售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不再给予延期办证,并函告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从源头进行管控,遏制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轻度污染的现象。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春节期间抽调工作人员联合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开展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成立检查组对烟花爆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46户,批发企业2户,查封扣押违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887件(盒、封)。
(3)针对“严格执行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制订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表和每周值班安排表,由局领导带班,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程序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不离岗、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二是加强值班值守检查指导。每周和节假日期间都安排一名业务比较熟练、能力比较强的人员负责检查指导值班工作,督促提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以及相关文件、通知和突发事件信息能及时得到处理。三是及时公布值班电话。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和防灾减灾等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于2022年7月28日在耿马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七彩云端公布了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值守电话。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统筹安排部署值班工作,累计召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议7次。及时传达学习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2022年10月31日下午全市视频例行调度会议关于值班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流程和值班要求等知识进行了重点培训要求,通过培训,确保了在岗的每一位值班备班人员都熟悉值班业务、遵守值班规定、规范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实效。2022年来,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学习,让意识形态在干部心中扎根,2022年来,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3次。三是严格材料审核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交叉检查,针对对照检查材料中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的,通知相关整改责任人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台账。针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的问题,已于2022年12月14日全部按要求完成修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坠底”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2年12月13日党委会、2023年1月3日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耿马自治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方案》(耿办通〔2018〕33号)《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耿马自治县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加强组织建设、自身建设有机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以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做到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实现抓常抓细抓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年内签订责任书10份,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明确到人。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耿马自治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方案》(耿办通〔2018〕33号)《耿马自治县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全覆盖、无盲区廉政谈话责任体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主要领导分别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2次廉政谈话,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2022以来,共开展廉政约谈1人次,日常谈心谈话20人次。三是完善档案痕迹材料。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痕迹材料工作,分管领导对痕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目前,已对2018年廉政谈话记录未签字表格和2019年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不精准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
(2)针对“工作责任制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分别在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会专题学习《耿马自治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12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学习及时掌握了解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对领导干部的相关要求,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抓从严治党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履行好党委抓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2022年召开9次党委会、12次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召开2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年度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并制定印发了《中共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通过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三是规范痕迹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考核具体业务工作,完善各类痕迹材料,确保述责述廉报告、照片、记录、签到册、测评表等资料完备。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未按县级要求撰写的问题已按照考核要求修改完善。完善和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对下设股室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实施方案》,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开展。同时,安排专人对痕迹材料查缺补漏,截至2023年1月10日已对2018年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材料测评表进行完善,2018年至 2021年历年测评结果由考核组成员进行了补签。
(3)针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资金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2022年10月20日下午召开了局党委会,会前广泛征求了局党委领导班子以及干部职工意见,大家一致推荐由盖鹏同志负责出纳工作,会上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确定了由正式人员盖鹏同志负责出纳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了工作交接和印鉴更换,并要求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学业务、学技能,提高工作能力,从严规范财务管理。目前,出纳长期由临时聘用人员担任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廉洁风险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报销单据和审批程序不规范、慰问标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1月1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财经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全面加强差旅费报销支出审核。二是严格财务审批。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预算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完善签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强化财经纪律,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流程,经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由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将报销单据提交办公室审核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财务会计审核单据的合法合规性,再由分管财务领导进行审批,最后将签批齐全的票据交出纳统一报销,未经签批或手续不齐全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支付。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规定。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1月1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咨询县总工会专业人员,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四是及时整改。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工会慰问标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由财务人员建立清退明细表,将清退金额对标对表落实到人,所有违规报销的费用共计2480元,多报差旅费148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工会慰问经费1000元也清退完毕,违规清退的费用已于2023年1月13日上交县纪委监委专户。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和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契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规范公务接待。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1月1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耿办字〔2017〕27号),确保每次接待做到“五有”,有文件(或来电来函)、有人员信息、有发票、有审批表、有清单。同时严格执行陪餐人员标准,做到不超标。针对2019年、2021年支付接待费中8次均存在无接待清单情况,经自查支付的7次费用属于会议和培训用餐费,相关财务票据齐全(会议(培训)通知、签到册、用餐人员名单、发票、菜单齐全),不属于接待范围,故未附接待清单。针对菜单无饭店盖章情况已于2023年1月29日补充完善;针对接待费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存在无具体用餐人员名单情况已立行立改,完善了用餐人员名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支部手册填写内容不规范和交纳党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从严落实党建责任。2022年及时制定了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2年度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中共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支部2022年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了解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分管到哪里,抓党建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党建责任体系。二是规范党务台账。做到工作规范化,材料痕迹化。针对2021年和202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均未签署就归档的情况已于2023年1月10日要求涉及党员进行了补签并存档。三是规范填写支部手册。2022年12月26日安排安排专人到县直机关工委学习,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填写支部手册,完善各类党建痕迹材料。针对2019年至2022年支委会主题党日和党员大会签到情况仅有签到率,无具体参会人员名单的情况已于2023年1月10日将具体参会人员名单补充完备。针对2020年、2021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未记录在支部工作手册的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5日在支部手册上进行了补充记录。四是规范党费收交工作。努力提高党支部党费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质,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收交专项工作。对党费收交建立台账,明确党费收交明细,严格按照测算的应交数交纳,每月对收交的党费进行公示。五是加强党员教育。将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培养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觉交纳党费的思想意识,及时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2020年、2021年党费未按测算的应交数交纳涉及12名党员金额共计64.32元,2023年1月9日涉及党员进行了补交,2023年1月12日局党支部将补交的党费64.32元全部上交县直机关工委。
2.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和制度建设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规范议事规则。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有关“三重一大”尤其是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有关程序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共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局党委会议中有关“三重一大”的研究事项,进行规范,并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2年听取局党委委员关于“三重一大”工作汇报25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超过5000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局党委会议讨论,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重大改革、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经费预决算等事项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局党委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2023年1月8日对《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报经局长同意后进行审批”的内容进行修改,规定3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分管领导提请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使其符合“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和人事规定要求。及时制定了《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规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周例会学习制度,并在每个周例会上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以会议领学、会后自学的方式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类执法培训活动,以培训促执法能力提升,派员参加省应急厅举办的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结束后,我局根据培训内容及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应执法培训,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改变我局执法现状,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加强与县司法局协调联系,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干部职工有12名,占全体干部职工的50%。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的2名干部职工,已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下一步,我局将行政执法考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争取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考试。
(2)针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了2次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建兵、钟永彪同志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共产党人本色,主动接受监督,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强化廉政约谈。主要领导对查建兵同志进行了廉政约谈,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会明同志对对钟永彪同志进行了2次廉政约谈,要领导对钟永彪同志进行了廉政约谈,要求2名同志引以为戒,时刻谨小慎微,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监督意识,改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作为好党员、好干部的工作职责。三是严格制度管理。2023年1月8日对《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违规违纪现象抓早抓小,做到防患于未然。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做到纪挺法前,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4.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标准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抄袭现象突出和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3年1月9日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公文写作培训,从思想上转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心得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端正学习和工作态度,杜绝应付了事现象。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反馈问题中提出涉及个人材料抄袭、调研报告与调研成果不符等情况,已指定专人通知相关人员重写,并由分管领导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月9日全部修改完善。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将作风整顿与推动重点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工作严谨性和严肃性,全面加强材料审核把关,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成员材料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材料班子成员之间还要进行交叉校对,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股室以及分管股室内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针对“行政执法文书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组织召开5次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拓宽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精度,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法律严谨性,同时落实执法文书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预防法律条款引用错误的问题出现。三是开展卷宗回头看工作。于2022年12月14日组织开展卷宗回头看工作,对2019年至今的卷宗进行重新审查。目前已对2020年“临清高速耿马县勐简段3-1工区高处坠落事故”案卷(首页)编号进行校对更改,未发现其他卷宗出现同样的问题。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2019年至2021年部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引用法律条款错误,告知时限不足法律规定时限”问题进行整改。经过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我局在2021年7月15日以前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引用法律条款为2017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021年7月15日以后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引用法律条款为2021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同时对2019年至今年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进行重新审查,坚决杜绝告知时限不足法律规定时限问题的出现。
(四)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查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关于“部分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通告要求。在耿马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耿马中心城区部分建成区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在通告划定禁燃禁售区域内,不再批准设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原批准设置的零售(店)点,许可证已到期的,不再给予延续换证。2023年1月9日许可证到期后,及时进行许可证注销,并发函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经营范围。二是强化引导,及时清理。加强对经营零售(店)户主的引导,及时对存量进行清点,符合入库条件的由批发企业收回入库保存,不符合入库条件但未过期的产品,加强与其他商户进行协调,由非禁燃禁售区域零售户代为销售处理,已过期的产品由批发企业收回后,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集中销毁。
(2)针对“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局汇报,派出专人与企业研究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形成整改方案,适时深入企业督促指导,加强四区分离”整改进度,已于2023年1月11日,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和评审专家对“四区分离”改造情况进行评审并通过验收。目前“四区分离”中厂区内控制室及人流、物流出入口分离已整改完成。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巩固成果,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推进的事项,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边改边完善边提高,紧扣整改目标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 统筹兼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坚持整改工作同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发展,以实践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8839,通讯地址:耿马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邮编:677500。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