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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1-10 点击数:3850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县红十字会存在4个方面12个分类20个具体问题。县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2个正在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单位领导班子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直面问题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单位的核心工作任务。二是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领导责任,从自身角度找不足、从思想层次找根源、深入学习、深入研究、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对标对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红十字会班子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2022年8月11日成立县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后因领导班子调整,于2022年8月30日调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红十字会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并进行查摆剖析,按照责任分工和个人实际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县红十字会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班子会议审定,于2022年8月19日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根据县委组织部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完善整改方案。2022年8月19日印发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6月15日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只是提纲式学习,无研讨交流发言内容。二是学习敷衍了事,走“过场”。班子成员杨某某、杨某撰写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个人心得体会没有联系工作实际,篇幅仅半页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县委开展的“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巡察反馈意见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巡察以来,共开展集体学习6场次。同时,要求参与学习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共14篇,心得体会篇幅不少于2页纸,字数不少于800字。

(2)针对学习敷衍了事,走“过场”问题。2022年8月18日,在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即将满一周年之际,县红十字会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班子成员杨某某、杨某已重新撰写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个人心得体会。

2.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上一届班子成员刘某某、现任班子成员杨某某、杨某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坚决扛起意识形态政治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学习议题,2022年9月15日,领导班子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并明确分管组织宣传监事股的专职副监事长专门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会议上要求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报告中。

3.政治担当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物资储备、管理不规范。现有两个物资仓库均为租用,存贮环境落后、潮湿,储备条件差;未制定备灾救灾物资采购计划,近年来未采购过应急物资,物资储备不足,备灾救灾能力弱。二是应急救护培训落实不到位。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主要以进学校和进机关为主,依靠授课的方式开展宣传,未达到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六进”要求,普及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2021年已将仓库建设项目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项目已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储备库。2022年10月18日已制定2023年度备灾救灾物资采购计划,2022年12月已将物资采购计划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支持,11月2日对现有的耿马仓库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潮处理,已完成仓库屋顶做防水处理和仓库内墙粉刷、排线等修善工作,仓库存贮环境得以改善。物资管理员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出入库台账规范齐全,做到出入对应,一单一审批。

(2)针对巡察组指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主要以进学校和进机关为主”的问题,9月以来,县红十字会侧重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和进家庭,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和取证培训,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六进”活动,确保普及效果。2022年共完成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0期6096人次,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取证培训11期,共有287人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践行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至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非党领导干部杨某某2021年2月22日、6月30日、9月24日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10月18日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主题党日学习,2022年10月10日由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专职副监事长主持召开了2022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对2022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和要求。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2)对于主要领导不是党员情况,明确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非党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非党员领导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支付费用要素不齐全。2019年1月31日支付边境培训误工费24700元,无经费支出审批单;2019年1月31日支付边境培训伙食补助和住宿费11320元,2019年2月28日支付差旅费和临时工工资20480元,均无经费支出审批单,未填报差旅费报销单;2019年10月31日支付大兴乡、勐简乡项目资金30万元,只有支付勐简乡15万元经费支出审批单,无支付大兴乡经费支出审批单。二是做账不规范。2020年至今财务档案仅有原始单据,未及时登记会计凭证和账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10月11日专题组织学习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财务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无经费支出审批单一律不得支付,出差一律在“公务之家”平台审批。并于2022年10月8日,补充完善巡察发现“2019年1月31日至10月31日,无经费支出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等有关支付费用要素。

(2)针对“2020年至今财务档案仅有原始单据,未及时登记会计凭证和账簿”问题。会计已及时登记凭证,并于2022年11月8日将凭证打印装订归档。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补发节日慰问费,2019年1月31日支付2016年至2018年工会节日慰问金4100元。二是超范围支出会费收入。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借用会费收入支付临时工工资20132.33元。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

(1)2022年10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再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违规补发节日慰问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2022年10月9日,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目前,2016违规发放的工会节日慰问金1200元于2022年10月14日已上缴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2017年、2018年工会节日慰问跨年支付已做出书面情况说明;2022年11月7日,申请从零余额户用年初预算的接待费做调账处理,2022年11月8日将500元转回工会户。

(2)针对“超范围支出会费收入”问题,一是向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示,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安排工作经费73064.16元,用于冲回历年借支会费。二是党组书记梁国勇、常务副会长刀海英两位同志专题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及分管红十字会工作副县长进行汇报,请求帮助协调解决“超范围支出会费收入”相关问题。三是党组书记梁国勇同志向县财政局局长进行汇报,请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建工作虚化。2020年11月转入的党员参与2020年2月支部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党建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2021年1、2季度党员大会无参会人员签到;未填写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记录。三是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台账未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分类归档;2021年未开展季度党员积分终评。四是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未充分交换意见,只谈体会不谈问题,只谈支部不谈个人;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对问题轻描淡写,停留表面,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9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于当天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抓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带头落实党支部工作规则。

(2)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主动请教上级部门寻求业务指导,严格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基本”要求对党建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规范填写党建工作手册,完善会议签到制度。2022年9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对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作出了批评,并就下步抓党建业务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9月22日补充完善党建工作手册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和季度积分评定,同时完善相关党建痕迹记录和整改党建工作虚化材料。

(3)以2022年9月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对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表率作用;组织生活会前,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心谈心;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敢于放下脸面,指出问题症结,直面存在问题,不回避矛盾,辣味十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杜绝用建议意见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发生。

8.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2月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唐某参与决策;2019年10月31日支付大兴乡、勐简乡项目资金30万元,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10月11日,深入学习“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杜绝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非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情况。

(2)针对“2019年10月31日支付大兴乡、勐简乡项目资金30万元,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这一问题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于2022年9月6日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3)结合实际工作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围绕事项决策的重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

9.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李某某2022年1月16日至26日请假、刘某某2022年2月14日至17日请假均无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10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要求办公室认真做好考勤登记,请销假备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完善。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针对刘某某、李某某请假无主要领导审批意见的情况,2022年9月9日,刘某某和李某某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10.工作作风不实,标准不高。一是文风不实。2020年、2021年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只换了年份,其余内容完全相同;2018年边境村救护培训的参训人数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三个总结报告中使用数字不一致。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红十字会主要领导为非党同志,制定的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中主要领导议事内容含有党的建设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牢固树立质量意识。2022年9月22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以“如何提高文稿起草能力”为主题开展的全省党办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2022年10月22日,组织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监事股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党办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办公室和赈济救护股共同做好应急救护培训人数及其他数据统计工作。同时要求严格文件、材料审核上报流程,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多份材料数字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对出现错误的文件材料及时纠正,确保文件材料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强化思想教育,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承诺要根据党员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详实的承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努力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作贡献。对“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只换了年份,其余内容完全相同”的问题,在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党组书记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

(3)健全完善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非党领导不能安排部署单位党的建设事项。

(四)检查“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11.执行章程规定不到位。未按期进行换届,县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2018年任期届满,至今未按照章程要求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022年10月8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依法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加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建设。同时,将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在县委组织部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报经县委同意后,成立了由分管的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加强筹备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向各有关部门印发了《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方案》,并完成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政审和大会材料起草等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工作滞后,红十字文化影响力较弱,近年来没有在市级媒体发表过新闻稿件,是年度意识形态考核的主要扣分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2年9月15日,领导班子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推动县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

(2)县红十字会结合“博爱送万家”、“5.8红十字博爱周”、“绿美建设”等活动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渠道,宣传红十字工作。今年来,积极撰写稿件,向市、县级以上媒体投稿11篇,其中,县级采用5篇,市级采用1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耿马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按照“问题必须整改、整改必须彻底”的工作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端正态度,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做到真改实改,以整改落实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一是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切实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作为当前和今后重点学习的首要任务,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思想路线转化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继续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三是落实细化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全面整改。对照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划分、整改时限等逐项落实,全面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事项做到长期坚持,继续抓好后续巩固提升,对未整改完成事项,主动作为,加大推进力度,争取全面完成。四是做到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县红十字会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4266;通信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震新路15号,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hszh@163.com。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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