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持续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4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李尼耿,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城关社区允相党支部党员,2022年08月12日22:0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刀永平,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城关社区允坎党支部党员,2022年08月12日23:3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祖超,中共党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室主任,2022年9月10日21:0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字应梅,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22年10月19日01:0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02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