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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17 点击数:1254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对县扶贫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5日对扶贫办党组作了专题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意识不强,政治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梳理扶贫办各类学习制度、工作计划。重新制定完善了《县扶贫办公室2021年度党组工作计划》《县扶贫办公室2021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县扶贫办公室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内容,切实加强政治理论系统化学习,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按照制度、计划组织实施;二是细化完善了《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耿马自治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细化措施》,要求党员干部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

(二)关于政治引领不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县扶贫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县扶贫办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项目规划站负责人岗位;三是结合扶贫办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县扶贫办公室内控制度》。细化完善了单位集中学习、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上下班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有效规范全体干部职工行为,提高了单位办公办事效率和机关形象。

(三)政治担当不够,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严格执行《临沧银保监分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临银保监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全县符合贷款人员的审核推荐;二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细化责任分工,将县级划分我单位负责的42户网格住户分为3组,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开展大排查。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到挂包的耿马镇复兴村督促指导疫情防控等工作。

(四)政治敏锐性不强,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扶贫办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要求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明确一名同志为“学习强国”等专题学习管理员,制定了学习计划,要求每季度学习积分不低于600分,全年学习积分不低于2400分;三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了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撰写心得体会,接下来将继续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主责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县扶贫办公室2021年度党组工作计划》,并召开党组专题会,听取了2021年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止5月31日共召开支委会5次,开展主题党日5次,4月14日到甘东社区开展“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活动。

(二)统筹谋划队伍建设用力不足整改情况。根据省市要求,县扶贫办公室调整为乡村振兴局,5月31日,县乡村振兴局已挂牌,但“三定方案”还未制定。待制定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后,将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耿组发〔2018〕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设立的内设股室,选配、聘任相关股室负责人。

(三)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不严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重申会议及外出报备纪律的通知》《关于重申机关事业人员外出学习会议培训进修等报备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扭转错误思想认识,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外出管理报备,杜绝再次出现非领导职务干部外出不报备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认真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记实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耿马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记实制度;二是根据《县扶贫办公室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安排,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工作;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好“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组织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岩柱冒领骗取涉农惠农补助金问题的通报》《关于肖斌等3人冒用他人名义占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的通报》以及县纪委监委转发的《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五起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真正使警示教育入心入脑,起到震慑作用。

(二)执行内控制度不严,不同程度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耿财行发〔2019〕1号)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耿财发〔2014〕83号)文件精神,细化完善了《县扶贫办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规定,层层把关签字,让每个人确实负起每个环节的责任。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建设监管。组建成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编制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待省、市级规划下发后将结合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强化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对全办各类工作制度进行了“回头看”排查,对不符合实际的文件材料收回重新修定、印发。同时,切实加强文件材料的校稿、审核,审核过的材料一律签名确认,逐一负责、逐级审阅,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强学习,增强公文及理论文章撰写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耿财发〔2014〕83号)和《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耿办字〔2017〕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相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规定的知晓率、执行力,收回违规使用发放资金22357.21元,全部上缴县纪委廉政专户。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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