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对四排山乡班康、东坡等七个村开展巡察,2021年3月26日向四排山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乡核算中心
(一)针对“用集体资金支付政府相关费用”的问题。一是由时任四排山乡财政所所长魏某某对将优化烟叶、牧草良种资金67250元上划乡政府财务室安排他用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21年5月7日经核实,2013年2月5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财务室从四排山乡人民政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领到现金67250元,该笔资金是用于化解部分工程款,部分历年食堂欠款及部分历年公务用车修理费欠款等;二是2021年4月20日经核实,2013年6月18日所报销的燃油费金额为2085元,经办人为李某某,2021年5月20日李某某已将所报销的燃油费2085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2019年3月12日所报销的燃油费金额为3023.33元,经办人为金某,已于2021年4月23日将所报销的燃油费3023.33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2019年3月21日所报销的燃油费金额为3150.37元,经办人为杨某某,其为市侨联驻梁子寨村工作队员,所报销的燃油费是用于梁子寨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费用;三是2021年4月20日经核实:2020年乡政府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慰问金15000元,均为乡财政所拨入乡核算中心的专项慰问资金,用于2020年各村六一儿童节和教师节慰问经费,今后乡财政所和乡核算中心将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渠道,规范资金兑付方式;四是由乡核算中心对做账付款不同户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因当时的报账要求为若兑付资金是从乡财政所拨入乡核算中心的,也需到乡财政所报账,所以30000元水管发票原件在乡财政所,同时因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欠缺和工作上的不细致,未将30000元水管发票原件复印做账。由乡政府公职人员李某某对水管去向不明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13年底李某某时任乡水管站站长,经时任乡长安排,负责解决芒关村人饮问题,解决人饮问题需解决30000元的水管费,水管是从耿马云双塑料管门市部购买。同时2014年1月22日,经乡核算中心李某某通知,可以来办理报销水管费,因当时李某某不在耿马,就委托其家属奎某某帮领取支票,因为领取支票必须是领取本人签字,所以发票上就签着奎某某,领取到支票后再由李某某把30000元资金付给耿马云双塑料管门市部;今后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会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五是2021年4月7日李某某已将领取的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补助费300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六是乡分管领导对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进行工作提醒,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的账务要分别做账,分开管理。
(二)针对“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农业服务中心相关费用”的问题。一是由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农业服务中心相关费用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1. 2021年4月7日经核实,所报销燃油费4次3300元、就餐费6次5950元主要是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到各村开展各类培训会和玉米保险收缴、测配方等工作所产生的燃油费、就餐费,此费用是用县农业局拨付给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列支;2.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职人员李某某领取工时费3000元事由为:2015年6月底在梁子寨村做玉米对比试验,试验地租用3.2亩,租期1年,实际只用一季,租金为600元,人工(请缅籍工8人)三天时间,共计24个人工,每个工70元一天,共计1680元,加油320元,生活采购400元,共计3000元,此费用是用县农业局拨付给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列支;二是乡分管领导对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工作提醒,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账务要分别做账,分开管理。
(三)针对“账目设置不完整、账务混乱”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2021年度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置总账及各相关科目明细分类账,分村核算、做到一村一账;二是制定每月对账制度,乡核算中心定期与各村核对账务,做到一月一结,一月一清,并要求各村每月将账务张榜公示;三是按月将各村收支明细情况反馈给各村及时掌握经济状况;四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对村组干部进行财务知识培训。
(四)针对“对核算中心不信任,挂钩部门扶持资金独立核算”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对东坡村挂钩部门(省委统战部)自2020年8月开始,投入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未通过乡核算中心,直接由乡财政所拨付驻村工作队统一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的问题,于2021年5月5日与县财政局雷某某副局长对接,其表示:如按照正规的审批程序可纳入财政管理,工作队的经费可按乡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拨付。鉴于省委统战部已于2021年5月18日撤村,不再挂钩帮扶东坡村,目前,乡财政所仍结余省委统战部部分经费,后期还要追加拨付2021年1月至5月的相关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乡人民政府已与省委统战部对接,表示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该单位投入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班康村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班康村学习制度》《班康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班康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班康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1条。
2. 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缺失”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班康村党总支、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大寨党支部、大海子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班康村党总支、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对2020年第2、3、4季度党务进行重新公开,大寨党支部对2020年第1、2、3、4季度党务进行重新公开;三是对2020年12月15日班康村党总支召开的第4季度民情分析会进行详实记录;四是班康村党总支对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大寨党支部两个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并对所有党支部工作手册统一管理保存;对2020年12月30日班康村党总支、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大寨党支部、大海子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
3.针对“党建工作没有总结,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班康村党总支、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大寨党支部、大海子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大寨党支部、大海子党支部、绿康茶叶协会党支部、班康村党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4. 针对“敏锐性不足,意识形态有偏差”的问题。2020年12月23日,班康村“两委”组织人员清除了办公区用红漆写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宣传标语。
5. 针对“小组干部不移交手续”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村“两委”班子成员到蒿子坝二组伟某某家组织新老财务人员(老组长李某某、新组长伟某某)进行财务移交,并完成移交手续。
6. 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李某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村党总支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班康村村规民约》《班康村燃油费报销制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1次。
2. 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1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5000余份。
3. 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班康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4.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5.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6.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4月9日已将2018至2019年14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26日已将14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7.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8. 针对“施工主体错位,村委会承包工程”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四排山乡召开党委会,对此问题进行通报,再次要求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问题,今后在项目实施上要严格把关,按照项目招投标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同时,对甲方负责人夏某某、乙方负责人董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党纪法规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9. 针对“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由班康村对20000元保证金打入班康村支书董某某个人账户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13年实施班康村三组雷打树坡头安置点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基本农田项目,合同是由班康村委会与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签订,由于村委会无对公账户,最后把20000元质量保证金打入时任班康村主任董某某的帐户中,之后董某某已将20000元质量保证金交给乡村级核算中心工作人员。针对此问题乡党委已对董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党纪法规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0. 针对“土地性质不明晰,耕种与否争议大”的问题。2021年4月28日经核实:毁茶种植三七、生姜的实际面积为460.4亩,均在班康村蒿子坝一组(班康水库边),种植时间为2013年4月,由文山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种植,2016年初在乡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自检自查中发现此地块属集体林地,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蒿子坝一组,之后就立即停止种植,由林业部门牵头,开始大力宣传补植补种相关工作,并结合每年雨季造林计划,有计划地对毁茶种植三七、生姜的地块进行补植补种,目前已逐步恢复地貌。巡察整改期间,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牵头,到蒿子坝一组召开群众工作会议,向群众解释说明此地块为林地,不得再耕种烤烟等农作物。
11.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有偏差”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二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12.针对“烤烟奖金未入账”的问题。2021年5月13日村“两委”干部在董某某(大海子二组原组长)家督促董某某对大海子二组2015-2018年烤烟奖金24289.31元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记账。
13.针对“账表不相符”的问题。一是由班康村对支出明细有记载,账面凭证不齐全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13年12月至2018年4月,明细表记载董某某、罗某某经手报销燃油费21次共70093元主要是班康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烤烟工作等用油;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材料,做到账账相符,凭证齐全。
14. 针对“守土尽责不到位,水源林开荒种植”的问题。2021年5月17日已做通大海子一组何某某思想工作,目前,何某某已停止耕种,下一步将结合雨季造林种植水冬瓜树苗,逐步恢复地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问题。2020年经县纪委立案调查,班康村委会董某某、李某某存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20年6月县纪委给予董某某、李某某相应处分:《关于给予董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20〕15号)《关于给予李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20〕16号),并将两人违纪行为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 针对“入股资金来源不明,分红收益未入账”的问题。
2020年经县纪委立案调查,王某某、董某某、李某某存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20年6月县纪委给予王某某、董某某、李某某相应处分:《关于给予王某某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20〕39号)《关于给予王某某同志政务撤职处分的决定》(耿监决〔2020〕17号)《关于给予董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20〕15号)《关于给予李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20〕16号),并将三人违纪行为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2017至2018年分红得利6616元,已于2021年5月6日存入乡核算中心账户。
3. 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提前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
是乡核算中心增强责任意识,今后加大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材料;二是2021年3月1日班康村讨论通过《班康村村规民约》《班康村燃油费报销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东坡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东坡村学习制度》《东坡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东坡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6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东坡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0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对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东坡村党总支对2020年全年党员大会及全年党总支大会、讲党课等签到册进行详实记录;东坡村党总支对东坡村三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并对东坡村所有支部工作手册统一管理保存。
3. 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赵某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 针对“党建材料相互抄袭”的问题。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要求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四支部在下步工作中,根据各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5. 针对“未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四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东坡村一支部对2020年第3、4季度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详实记录,督促指导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四支部和东老支部对2020年第4季度支委会进行详实记录。
7.针对“党务公开、民情分析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东坡村党总支对2020年第4季度党务进行重新公开,对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民情分析会进行详实记录。
8. 针对“签到册代为签字”的问题。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坡村一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要求东坡村一支部在下步工作中,在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讲党课时,要认真做好签到、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9. 针对“村委会记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二是2021年4月26日乡核算中心到东坡村查看账务,及时纠正了发现的问题,使村组财务更加规范化;三是乡核算中心督促指导东坡村按照正确的记账方式重记2020年账目,明确收支情况,理清结余资金,2020年结余金额为3938.17元。
10.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挂村领导对东坡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使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化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进一步筑牢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资金使用等要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需要征求组干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事项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规范痕迹材料;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力度。
11.针对“为民服务不到位,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6日经乡人民政府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对接,由于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昌公司)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即不按时支付产业托管本金和收益金),农投公司已对宏昌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于2020年9月28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农投公司胜诉,判决宏昌公司于法律效力后30天内向农投公司偿还本金、收益金和违约金共计969.01万元(其中:本金670.5万元、收益金231.46万元、违约金67.05万元)。截至目前,宏昌公司尚未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农投公司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中。同时,农投公司也定期不定期对宏昌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待宏昌公司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后,农投公司将按相关程序给予及时办理;二是在下步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将扶贫资金投入到真正能够产生效益的地方,让收益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12.针对“账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东老小组对2016年至2020年账目重新进行公开;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村组进行“三资”公开,使账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村党总支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东坡村村规民约》《东坡村燃油费报销制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3次。
2.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0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东坡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4.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5.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6.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2020年4月8日已将2018至2019年18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2020年4月16日已将18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7.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8.针对“党建工作未总结、评价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6日对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东坡村党总支、东老支部、东坡村一支部、东坡村二支部、东坡村三支部、东坡村四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9.针对“规章制度不健全,燃油支出无依据”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24日经核实:2016年9月30日杨某某经办报销的37000元燃油费实际为东坡村委会办公用油,由于财务人员工作不细致,导致相关依据没有妥善留存;二是乡分管领导2021年4月26日对乡核算中心及村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报账材料及审批程序。
10.针对“村民小组不记账”的问题。一是2021年3月15日村委会统一发放现金日记账本到每个村民小组,并督促八一组、梁子寨组、芒蚌组、丫口旧寨组、丫口新寨组、老发金组做好2021年现金日记账;二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乡财务人员定期到村查看村组账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无经办人无审批报销”的问题。一是由东坡村对无经办人无审批报销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分管领导对乡核算中心和村委会进行工作提醒,在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大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规范报账材料及审批程序。
2.针对“白条无审批报销”的问题。一是由东坡村对白条无审批报销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21年4月7日经核实,1. 2014年6月23日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补助及培训费中白条报账的6600元是2014年东坡村委会东坡自然村地质灾害演练的各项开支;2. 因村级财务人员财务意识薄弱,导致白条报销伙食费6700元,现已完善相关报账材料;二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乡核算中心增强责任意识,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大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规范报账材料及审批程序。
3.针对“账表不相符”的问题。一是由东坡村对支出明细有记载,账面凭证不齐全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分管领导对乡核算中心和村委会进行工作提醒,在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大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规范报账材料及审批程序,做到账账相符,凭证齐全。
4.针对“工作队管理不严,驻村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30日驻村工作队员陈某某已将所报销的燃油费2000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2021年4月30日驻村工作队员滕某某已将所报销的燃油费320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三是2021年5月2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要求。
5.针对“公职人员用村集体资金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30日四排山乡政府公职人员字某某已将用集体资金所报销的燃油费2200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2021年4月20日乡政府分管领导对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发票与销售明细清单金额不符”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0日经核实: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核对发票与销售明细清单,发现销售明细清单有误,已整改完善销售明细清单,使发票金额与销售明细清单金额一致;二是督促村组干部、财务人员重视财务工作,加大对报账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增强工作严谨性。
7.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涂改原始凭证”的问题。一是由东坡村对涂改原因、整改情况做出了书面说明:经查阅相关凭证,2019年7月8日,东坡村报账员杨某某来核算中心报账,因当时未携带购买洗衣机的相关原始凭证,错将购买洗衣机金额记为3099元,所以将资金拨款审批表中摘要处购买洗衣机金额3699涂改为3099元,之后补给核算中心洗衣机发票时才发现金额是3699元,2019年7月22日核算中心又将7月8日洗衣机少报的600元予以支付,2020年10月20日已更换涂改的资金拨款单;二是加强村组干部、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材料,严禁涂改相关记账凭证。
四、关弄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关弄村学习制度》《关弄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关弄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关弄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3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弄告支部、军烈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党支部、军烈党支部对2020年全年党务进行公开,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对2020年下半年召开的民情分析会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弄告支部、军烈支部在下步工作中根据各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对2020年度下半年制定的“三定一报备”进行详实记录;四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弄告支部、军烈支部对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班子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关弄村党总支对弄告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并对所有工作手册统一管理保存。
3.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尹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针对“班子履职尽责不到位,解决土地纠纷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0日,乡专职维稳副书记组织相关站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芒关村一、二、三、四组与关弄村大翁弄组争执的贡目山1000多亩耕地和林地纠纷久拖不决,导致土地确权证书未能发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专题研究;二是乡综治信访办督促配合关弄村和芒关村的村组干部密切关注群众动态,发现苗头及时上报。
5. 针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关弄村完善了分配方案,军烈组已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群众会议公开小黑江公路征地补偿款收支情况;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村组进行“三资”公开,使账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6.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军烈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对2020年党课、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季度党员大会等工作情况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大翁弄党支部2020年11月19日、军烈党支部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4季度党员大会进行详实记录。
7.针对“未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弄告支部、军烈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党总支、大翁弄支部、弄告支部、军烈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8.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由挂村领导对关弄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化对议事决策制度的认识,进一步筑牢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议事决策、资金使用等要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需要征求组干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事项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规范痕迹材料;二是督促指导关弄村对青苗节资金发放方案、会议记录、签到册等工作情况进行详实记录。
9.针对“承诺不兑现,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2021年4月28日,关弄村召开群众大会,对丹参承诺收购价和实际收购价不一致的问题进行解释:根据《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四排山乡关弄村委会中草药种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如果行情稳定,以30元/公斤计算收益,实际丹参收购季节时,行情不好,以8元/公斤的价格进行了收购,得到群众充分理解。
10.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有偏差”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3日经核实,关弄村慰问四排山中学礼金300元是用于2017年12月四排山中学运动会慰问;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三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关弄村村规民约》《关弄村燃油费报销制度》。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3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关弄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3.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4.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5.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4月6日已将2018至2019年16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16日已将16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6.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7. 针对“组干部在位不履职”的问题。一是关弄村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对关弄村军烈组干部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于2021年2月根据《关弄村第七届村民小组长、副组长推选办法》,依法依规推选出了新一届组长、副组长,对不能正常履职的组干部进行了调整更换,军烈组长调整为李某、副组长调整为李某某;二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村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由关弄村对赵某经手的小勐二级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使用情况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赵某经手的小勐二级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共2次:第一次2016年:516000元,第二次2018年:227940元,合计:743940元。资金主要用于分配给军烈组农户和军烈组厕所建设、卫生室地基、集体活动等开支,截至目前,赵某手中资金结余为45916.54元;二是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对关弄村军烈组干部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于2021年2月根据《关弄村第七届村民小组长、副组长推选办法》,依法依规推选出了新一届组长、副组长,对不能正常履职的组干部进行了调整更换,军烈组长调整为李某、副组长调整为李某某;三是军烈组干部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村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针对“用签到册复印件报账”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0日关弄村已将烤烟动员大会签到册提供至乡核算中心归档;二是乡核算中心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报账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规范报账材料。
3.针对“膏桐种植情况不清,林权证去向不明”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5日经核实,2015年关弄村大翁弄一组集体租赁土地种植膏桐面积:公东定山为550.5亩,大翁弄四组、公老五山为650.1亩,租金为每年5元/亩;二是2018年经县纪委立案调查,关弄村膏桐地租款金额具体流向已查明,并于2019年1月4日对尹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于给予尹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耿纪决〔2019〕3号),并将违纪行为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是2021年4月25日经核实,关弄村一组、四组的林权证均在云南省神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已破产,目前,正在积极与当时的经办人取得联系收回林权证。
五、老寨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老寨村学习制度》《老寨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老寨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6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老寨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5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对2020年12月29日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三是乡基层党建办督促老寨村党总支今后按时组织建党节活动;四是督促指导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对2020年全年党务进行了重新公开。
3.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赵某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针对“为民服务不到位,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2021年5月14日经乡分管领导、老寨村“两委”与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就老寨村地租款未兑付问题进行了协商,其承认尚有地租款未兑付,但因目前欠款金额大,且公司账户被冻结,现无力支付地租款,待经济效益回转后,将尽快兑付剩余的地租款。
5.针对“合同要素不全,关键手续缺项”的问题。2021年5月14日经乡分管领导、老寨村“两委”与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就合同要素不全问题进行了协商,合同要素已补齐。
6.针对“项目论证不够,实施过程缺乏监督”的问题。一是经与县地方产业办对接,项目为:耿马县2019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四排山乡老寨村、东坡村、班康村片区);发包方:耿马县地方产业服务中心;承包方:云南勤竣建筑有限公司;项目于2020年3月4日开工,后因资金不足停工至今,资金到位后将复工;二是2021年4月20日,老寨村召开群众会议,向群众说明停工情况,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向上反映,提高群众满意度。
7.针对“党建工作没有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8.针对“对‘远程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经核实,老寨村党总支2020年实际开展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学习活动共9次,已完善相关学习记录;二是根据乡基层党建办对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学习活动要求,加大对远程教育的学习力度。
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老寨村党总支对2020年下半年“三定一报备”以及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2020年全年“三定一报备”进行详实记录,督促指导上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新寨党支部对2020年第3、4季度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老寨村党总支、新寨党支部、旧寨党支部、上寨党支部、下寨党支部、小翁弄党支部对2020年11、12月支部活动进行详实记录。
10.针对“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小翁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小翁弄党支部对2020年全年党费收缴进行详实记录。
11.针对“党建工作实不透,细不够”的问题。对老寨村党员信息重新进行核实,并将2019老寨村党建工作手册中李某某、李某某的“民族”更改为“傣族”,杨某某的入党时间更改为“1999年6月”。
12.针对“产业发展资金收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一是老寨村委会对仔猪因病死亡、经济效益率低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20年10月5日老寨村委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对老寨村仔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导致经济效益率低;二是为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4月5日,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村兽医员进行动物疫情防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村兽医员技术水平,让更多群众在今后养殖业发展上得到真正实惠。
13.针对“惠民工程不惠民”的问题。一是村“两委”通过入户、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人畜分离等相关政策宣传10余次;二是非洲猪瘟疫情被控制后,老寨村养殖户已陆续将生猪统一投放在养殖小区内饲养。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村党总支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老寨村村规民约》《老寨村燃油费报销制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4次。
2.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5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老寨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4.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5.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6.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4月7日已将2018至2019年16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8日已将16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7.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8.针对“账面记载村与村欠账,村干部不知情”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12日经核实:实际为老寨村借款5000元给芒翁村。经与市委政法委阳某联系,2014年因资金暂未到位,由时任芒翁第一书记阳某(市委政法委)与时任老寨村第一书记陈某某(市委政法委)协商同意后,芒翁村向老寨村借用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修缮芒美自然村饮水管道,并于2014年10月22日由芒翁村副主任李某某到乡核算中心拨款,饮水管道修缮资金到位后于2015年10月8日归还到乡核算中心;二是今后村干部要加强责任意识,重视财务工作,及时掌握本村财务状况,并做到公开透明。
9.针对“村民小组不记账”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对小组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二是乡核算中心督促小组财务人员对老寨村新寨三组、新寨四组、新寨一组即巡察整改起做好其现金流水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14日经核实:宏昌蛋鸡养殖有限公司与老寨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为每年300元/亩,实际向群众宣传并兑付的租金也为每年300元/亩,合同外附加协议约定按50元/亩支付给村委会的租金截至目前并未兑付。二是2021年4月20日,召开群众会议,向群众说明地租款合同与合同外附加协议的实际情况,确保群众知情权。
2.针对“工作队管理不严,驻村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是老寨村工作队毛某某2021年4月8日已将所报销的2000元燃油费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黄某2021年4月7日已将所报销的2000元燃油费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2021年5月2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要求。
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8日经核实:1. 2018年8月8日支付原县林业局职工在四排山乡住宿费13000元是经2018年5月 16日县林业局领导和老寨村“两委”班子共同协商决定后,同意将县林业局拨付老寨村脱贫攻坚经费的部分资金用于县林业局职工2018年6月至10月在老寨村驻村期间的住宿费用;2. 老寨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到乡核算中心报销“干部回乡规划”费用4000元,主要用于“万名干部回乡规划”行动相关工作,具体开支为:到县城打印规划图2次的燃油费400元,碳粉等办公用品开支600元,规划图制图费和打印费3000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账面凭证齐全;二是村党组织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决定。
六、梁子寨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梁子寨村学习制度》《梁子寨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梁子寨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梁子寨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4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梁子寨村党总支、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光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梁子寨村党总支对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光劳党支部对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对2020年党务重新进行公开;四是督促指导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对2020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进行详实记录;五是督促指导梁子寨村党总支对党建工作手册中2020年度享受“关爱资金”名册、民情责任区划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六是督促指导梁子寨村党总支、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光劳党支部对2020年度党费收缴进行详实记录。
3.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李某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针对“党建工作实不透、细不够”的问题。2021年4月24日经核实:梁子寨村党总支段某某、李某、方某某、李某某及老布景党支部赵某某5名党员,因当时系统录入导致转正时间错误,已更正。
5.针对“党建工作没有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梁子寨村党总支、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光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梁子寨村党总支、梁子寨党支部、老布景党支部、光劳党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6.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有偏差”的问题。一是由梁子寨村对用村集体资金慰问梁子寨完小2000元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李某对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18年4月8日、5月7日明细记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李某白条提取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次共30000元是用于购买梁子寨村办公设备和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于2018年6月30日、8月31日完成报销,票据齐全,账目明晰,账目明细上均有村“两委”班子成员签字;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村“两委”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做到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8.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材料支撑不足”的问题。一是由梁子寨村对无相关支撑材料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1. 因唐王桥到老布景砂石路连年未修缮,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修缮唐王桥到老布景砂石路,全长6.3公里,资金为乡政府全额拨付。工程采用半包模式,即村委会按拉运车数租赁拉运车进行施工,燃油费用由村委会支出。工程竣工后,共产生租车费28300元、燃油费10899元;2. 由于村组内硬板路面有裂缝,致群众出行不便,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修缮村组道路,工程资金为乡政府全额拨付,工程采用全包模式,按照每天100元的劳动报酬聘请村内11名村民进行修缮。经统计,11人共用时20天完成,产生工时费22000元,现已完善相关支撑材料;二是乡核算中心增强责任意识,今后加大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材料。
9.针对“为民服务不到位,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6日经乡人民政府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对接,由于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昌公司)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即不按时支付产业托管本金和收益金),农投公司已对宏昌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于2020年9月28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农投公司胜诉,宏昌公司于法律效力后30内向农投公司偿还本金、收益金和违约金共计969.01万元(其中:本金670.5万元、收益金231.46万元、违约金67.05万元)。截至目前,宏昌公司尚未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农投公司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中。同时,农投公司也定期不定期对宏昌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待宏昌公司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后,农投公司将按相关程序给予及时办理;二是在下步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将扶贫资金投入到真正能够产生效益的地方,让收益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村党总支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梁子寨村村规民约》《梁子寨村燃油费报销制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2次。
2.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4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梁子寨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4.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5.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6.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4月6日已将2018至2019年24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8日已将24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7.针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支付凭据与事实不符”的问题。一是由梁子寨村对实际支付金额与领条金额不符,无领导审批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18年6月4日支付梁子寨石棉瓦改造资金领条金额为3747080元,实际支付资金为37470.8元,实际使用资金也为37470.8元,由于当时的领款人杨某的粗心大意,写领条时小数点没有点上,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与领条金额不符,且没有按照资金报销流程给时任主任签字;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材料。
2.针对“账表不相符”的问题。一是由驻村工作队江某某对所报销的燃油费7348元使用情况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具体开支为村委会电费647.70元,公务用油6700元,是安排村组干部送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取款、协助村委会办理有关事宜等加油支出;二是由梁子寨村对所报销的燃油费27212元的相关经办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三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材料,做到账账相符,凭证齐全。
3. 针对“工作队管理不严,驻村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是李某已于2021年4月9日将所报销的燃油费4240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2021年5月2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要求。
七、芒关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芒关村学习制度》《芒关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芒关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芒关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3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芒关村党总支、大芒关党支部、小芒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大芒关党支部对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芒关村党总支对大芒关党支部、小芒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并对所有党支部工作手册统一管理保存;三是指导督促芒关村党总支在下步工作中,根据各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对2020年全年党费收缴记录及下半年“三定一报备”计划等工作进行详实记录。
3.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田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针对“民情分析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芒关村党总支、大芒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芒关村党总支对民情责任区建立情况、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第3季度民情分析会及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4季度民情分析会进行详实记录。
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芒关村党总支、大芒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指导督促芒关村党总支对2020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和讲党课以及大芒关党支部2019年第四季度支委会、党员大会、讲党课等工作情况进行详实记录。
6.针对“未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7日对芒关村党总支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指导督促芒关村党总支,在下步工作中根据各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对开展的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评价意见进行详实记录。
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有偏差”的问题。一是由芒关村对用村集体资金2次报销“六一”儿童节慰问芒关完小4000元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8.针对“执行会议决定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由挂村领导对芒关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化对重大决策的认识,进一步筑牢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资金使用等要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需要上报审批的事项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规范痕迹材料;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力度,确保会议决定落实有效。
9.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挂村领导对芒关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化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进一步筑牢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资金使用等要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需要征求组干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事项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规范痕迹材料;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两委”议事决策的监督力度。
10.针对“班子履职尽责不到位,解决土地纠纷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0日,乡专职维稳副书记组织相关站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芒关村一、二、三、四组与关弄村大翁弄组争执的贡目山1000多亩耕地和林地纠纷久拖不决,导致土地确权证书未能发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专题研究;二是乡综治信访办督促配合关弄村和芒关村的村组干部密切关注群众动态,发现苗头及时上报。
11.针对“报销村级网络费,发票开具为政法委”的问题。由芒关村对发票开具名称为耿马县委政法委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因2017年芒关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力承担网络安装费,所以挂钩单位县委政法委扶持并帮助其安装网络,注册名称为耿马县政法委,之后未及时变更,网络实际是芒关村委会使用,2021年4月28日芒关村委会已将网络开户名称变更为芒关村民委员会。
12.针对“分配方案不确定,补偿资金未兑现”的问题。2021年4月10日经核实,涉及芒关村三组5户村民的小勐二级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已打入奎某某账户上,由奎某某分发给其他4户(奎某某、奎某某、罗某某、奎某某),合计资金129600元。剩余资金222080.05元属于大芒关三组集体资金,不能分配给农户,目前在乡核算中心账户上。
13.针对“扶贫互助社资金收益不保障”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6日经乡人民政府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对接,由于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昌公司)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即不按时支付产业托管本金和收益金),农投公司已对宏昌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于2020年9月28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农投公司胜诉,宏昌公司于法律效力后30内向农投公司偿还本金、收益金和违约金共计969.01万元(其中:本金670.5万元、收益金231.46万元、违约金67.05万元)。截至目前,宏昌公司尚未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农投公司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中。同时,农投公司也定期不定期对宏昌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待宏昌公司向农投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后,农投公司将按相关程序给予及时办理;二是在下步工作中,乡人民政府将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将扶贫资金投入到真正能够产生效益的地方,让收益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14.针对“报销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10日经核实,2017年9月19日委托时任驻村工作队长严某某代表芒关村委会慰问大芒关完小集体老师,由于大芒关完小开票人员误把慰问名字开成个人名字,所以收据上写了严某某的名字,实际此次慰问不属于个人慰问;二是乡核算中心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3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芒关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3.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4.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5.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于4月7日已将2018至2019年14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7日已将14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各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6.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无审批报销”的问题。一是由乡核算中心对球场建设工程款50000元,无审批及相关支出明细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因乡核算中心执行资金审批程序不严,导致50000元工程款未经审批就兑付,今后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因当时的报账要求为若兑付资金是从乡财政所拨入乡核算中心的,也需到乡财政所报账,所以50000元工程发票原件在乡财政所,时任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也未将50000元工程发票原件复印做账,乡核算中心2021年4月20日已将50000元工程发票原件复印做账;二是乡分管领导对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进行工作提醒,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的账务要分别做账,分开管理;三是今后乡核算中心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用村集体资金支付上级部门燃油费”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23日已将所报销的燃油费3373.33元退还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乡核算中心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合规,不符合报账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芒关村村规民约》《芒关村燃油费报销制度》。
3.针对“工作队管理不严,驻村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一是驻村工作队李某某2021年4月5日已将所报销的燃油费7257.68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二是2021年5月2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要求。
4.针对“无事由报销异地车费”的问题。严某某2021年4月23日已将所报销的车费212元退还至乡核算中心账户。
5.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的问题。一是由驻村工作队王某某及刀某对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2021年4月20日经核实,2018年1月至3月核算中心将资金打入芒关村驻村工作队王某某个人账户2次共76000元,2018年1月至3月核算中心将资金打入芒关村驻村工作队刀某个人账户2次共115230元是用于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质量,相关凭证齐全,记账规范;二是乡村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资金兑付方式。
6.针对“管钱管账同一人”的问题。2021年4月10日芒关村委会到小芒关一组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做到钱、账分开。
7.针对“护林工作不到位,群众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于2021年5月10日组织全乡护林员召开护林宣传培训会,对全乡护林员进行护林业务培训,并对森林防火、禁止滥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护林员的护林意识;二是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督促全乡护林员认真开展巡山工作,如实填写巡山记录表,按时汇总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是四排山乡结合“缩面提标”行动,聘用10名村干部为护林员,充分发挥了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护林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八、芒翁村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内容与村情村务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本村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村情村务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芒翁村学习制度》《芒翁村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21年以来,芒翁村共组织开展学习活动6次,做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将新媒体平台作为党员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微信群等平台,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党员干部推送,实现“网络覆盖到哪里,党的声音就覆盖到哪里”,真正让老百姓学懂弄通。2021年以来,芒翁村共转发当前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工作内容24条。
2.针对“日常工作不规范,痕迹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指导督促芒翁村党总支对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班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芒翁党支部对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班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芒美党支部对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班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芒伞党支部对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班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详实记录;三是督促指导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对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并对芒伞党支部2020年全年党务进行重新公开。
3.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村委会副主任李某某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每周一对农家书屋进行清理打扫,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提升了书屋服务质量;二是村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村“两委”成员带头借阅书籍,带头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书籍借阅、书籍存量、种类等,积极引导农户在农闲时到农家书屋中借阅图书。在农闲时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培养全村群众读书兴趣;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规定,对农家书屋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4月,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已完成8个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考核工作。
4.针对“党建年度工作没有进行总结、评价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对开展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上级党组织总体评价意见等工作情况进行详实记录。
5.针对“党建工作实不够,细不透”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芒翁党支部对2020年第一季度讲党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人进行详实记录。
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基层党建办于2021年4月28日对芒翁村党总支、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二是督促指导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对2020年下半年“三定一报备”以及芒翁党支部、芒美党支部、芒伞党支部已召开的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详实记录。
7.针对“慰问对象不清”的问题。2021年4月12日经核实:2018年3月21日李某某支付慰问金1000元的慰问对象为芒翁村段某某。
8.针对“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建党节活动发补助”的问题。一是芒翁村党总支书记于2021年4月14日在芒翁村党总支委会上作出检讨,在下步工作中将引以为戒,加强对党务知识、党纪法规的学习;二是今后村级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村党总支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1日讨论通过《芒翁村村规民约》《芒翁村燃油费报销制度》;三是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村组干部进行党务、党风廉政、财务、护林等工作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2021年4月8日芒翁村委会组织村组财务人员20余人开展财务知识业务培训,规范村组财务管理;四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4次。
2.针对“政策宣传广度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当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宣传内容上紧密结合基层的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宣传与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内容,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占领农村的宣传阵地,为基层的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24次;二是四排山乡制作了各类惠民政策宣传单和党的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看病就医报销等宣传册,利用街子天向群众发放5000余份。
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根据《耿马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耿办字〔2020〕10号)要求,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乡纪委对8个村村组干部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常规约谈,并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芒翁村党总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截至目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文件3次;三是乡纪委加强日常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4.针对“村组公路绿化美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四排山乡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禁止蔗农在公路两旁零距离种植甘蔗;二是四排山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2021年5月10日,四排山乡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下发《四排山乡村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并由各村委会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绿化美化项目。
5.针对“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四排山乡实际,重新制定了村级资金拨付、报销审批单,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由村一级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挂村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乡核算中心办理;二是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制度,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到位。
6.针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4月7日已将2018至2019年20000元工作经费兑付到村级,村委会4月8日已将20000元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兑付到村民小组;二是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待2020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拨付后,立即兑付到村组。
7.针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组组长组织党员、群众每周一对村组道路、公厕、洗手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宣传。定期采取广播、微信、走村入户等方式在全村范围内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来。2021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成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10余次。
8.针对“账面记载村与村欠账,村干部不知情”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12日经核实:实际为老寨村借款5000元给芒翁村。经与市政法委阳某联系,2014年因资金暂未到位,由时任芒翁第一书记阳某(市政法委)与时任老寨村第一书记陈某某(市政法委)协商同意后,芒翁村向老寨村借用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修缮芒美自然村饮水管道,并于2014年10月22日由芒翁村副主任李某某到乡核算中心拨款,饮水管道修缮资金到位后于2015年10月8日归还到乡核算中心;二是今后村干部要加强责任意识,重视财务工作,及时掌握本村财务状况,并做到公开透明。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无事由报销伙食费”的问题。一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大材料审核力度,规范相关凭据;二是2021年4月10日经核实:开具发票内容中水泥、细沙、小砖等建筑材料是用于2020年7月10日芒美活动场所的旗台修缮。
2.针对“膏桐种植情况不清,林权证去向不明”的问题。2021年4月10日经核实:2007年2月3日神宇公司到四排山乡承包山林进行膏桐种植,芒翁村涉及种植的有芒翁自然村和芒美自然村,并于2007年2月3日收取了芒翁自然村集体林权证。2014年,神宇公司膏桐种植失败后将山林承包权及芒翁自然村集体林权证转让给泰兴木业公司,后泰兴木业公司收取了芒美自然村集体及82户农户林权证,林权证现均在泰兴木业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当时的经办人取得联系收回林权证。
3.针对“账表不相符”的问题。一是由芒翁村对李某某经办报销燃油费5次共21384元,无经办人报销燃油费2次共14402元,支出明细有记载,账面凭证不齐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乡核算中心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材料,做到账账相符,凭证齐全。
4.针对“建筑材料用途不明”的问题。2021年4月10日经核实:2016年10月20日李某某经办购买水泥8001.5元是经村“两委”协商一致,决定用于“公爱新”、“达着”两条蔗区路的基础维修,目前,“公爱新”、“达着”两条蔗区路通行正常;二是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大材料审核力度,规范相关凭据。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