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管意识形态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别于2021年1月至5月召开了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专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传达学习省委全会精神、省党政代表团考察浙江精神的通知》、《蒋世良同志在县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耿办通报第1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从顺、张子权同志的先进事迹》等内容。在会议上再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要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APP自觉学习。编印了《耿马县人民医院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手册》印发各科室组织学习,于5月份医院党委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测试1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是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制定了《耿马县人民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班子责任分工,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1次。不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如: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榜样5》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抓好县人民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二)政治引领不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执业医师持证率偏低的问题。制定了耿马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引进协议和制定下发了《耿马县人民医院无证医师管理规定》。按照无证医师培训考核计划开展培训考核,目前已完成理论培训3场次,162人次;理论考试4场次,244人次。
二是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了《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培养规划》、《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业务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及《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三基”训练考核实施方案》。并确定肿瘤、心血管、检验、神经等学科带头人。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制度,按照年初业务培训计划有序开展培训,2021年1-5月,完成院内培训18场次,1593人次,外出培训32场次,82人次;选派15人到上级医院进修,规培4人,目前已进修回来开展工作4人。计划在新住院楼建成后,在新住院楼一楼设置血液透析中心,血液透析机位从11个增加到25个机位,满足辖区内尿毒症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继续推进学科建设,细化呼吸科、消化科及神经外科,不断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三是《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后备人员数量按照现职中层干部职数的0.5-1倍配备”,截止2021年1月无后备人员队伍储备名单的问题。已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备人才队伍200名,做好《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后备人才储备花名册》。
四是传帮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已制定《耿马县医共同体总院医疗骨干下沉的实施方案》,抓好乡村两级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分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及“分院院长绩效考核标准”对分院进行督导检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分院日常诊疗活动减少,大部分分院无住院患者,目前指导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指导各分院设立发热哨点,并规范流程。创新培训方法,通过下乡指导、视频培训等方法提高服务能力。目前医共体远程会议系统已经搭建完成,按照科教科的培训计划陆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孕产妇保健及常见妊娠并发症、儿童保健及儿童常见疾病等方面知识培训。
(三)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医共体建设不力
一是医共体党委未成立的问题。2021年2月18日总医院党委向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提交《关于统一划转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的请示》(耿总医党请〔2021〕3号),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县委组织部《关于划转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的通知》(耿组发〔2021〕46号)后,经与县委县直机关党工委联系,由于市党统正在调整暂不划转,待成员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划转到医共体总医院后,总医院将及时筹备召开医共体总医院党员大会,在上级指导下选举产生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班子成员。
二是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了《耿马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勐撒分院院长钟某某由勐撒分院李某某同志按柔性流动规定进行一对一互换,详见《关于杨某某等3名同志进行柔性流动的通知》(耿总医﹝2021﹞48号)。由钟某某提交芒洪带编制调入勐撒分院的申请,正在按程序办理。勐撒分院检验师兰某某已结束柔性流动调至华侨分院工作。《耿马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关于结束兰某某 苏某某两位同志柔性流动的通知》(耿总医院发﹝2021﹞6号)。勐永分院医师周某某已结束柔性流动返回原单位上班。(耿马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关于周某某同志结束柔性流动返回原单位上班的通知(耿总医院发﹝2021﹞4号)。勐撒分院柏某某由总医院放射科杨某某同志按柔性流动规定进行一对一互换(耿总医﹝2021﹞48号)。芒洪分院刘某由总医院张某某同志按柔性流动规定进行一对一互换(耿总医﹝2021﹞48号)。
三是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责任部门,抓好医保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并落实到科室及分院,传达到医共体的所有员工。分析各乡镇年度县医保统筹实际发生额数据,发放征求意见稿,召集各分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合理分配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打包付费年度指标,印发各分院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医保打包付费工作是新鲜事物,全新、对医改及其重要的工作,我们会不断学习、对运行数据科学的分析和认证研判,尽量做出与实际运行数据相吻合的方案。在2021年的运行过程中每季度举行一次医保的专题例会讨论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耿马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股所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能力弱化
一是车辆保障不畅的问题。云SE1035车于2012年购买,刹车故障已多次维修,更换刹车系统后,仍然出现刹车失灵,于2017年停止使用;云SA9210车于2013年购买,存在发动机故障,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无法通过,维修成本过高,故停止使用,送专业车辆维修公司维修。如车辆无法维修,请专业车辆维修公司出具监测证明。根据专业车辆维修公司出具的监测证明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拟报废请示,批复同意后提出购买申请。
二是县域内就诊率低的问题。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加大县域内各分院上转和总医院下转的力度,按照医共体医保中心制定的指标进行管理。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学科建设,总医院拟定于2022创建呼吸专科、创伤中心等,提高各分院诊断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没有DR的最后2家卫生院(勐撒农场卫生院、四排山卫生院)拟2021年6月投入使用,延伸到县乡。提升基本公卫的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1年5月四家慢病管理中心(耿马镇分院、华侨卫分院、大兴分院、孟定农场分院),提高分院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措施,逐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末达到90%。
三是融资租借设备现象突出的问题。按融资合同约定逐年还清现有融资公司款项后逐步规范融资渠道。到2021年4月仅有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借款3093195.18元未还清。
四是医院负债过高的问题。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医院聘请临锋会计服务有责任公司为我院提供经济管理年活动管理咨询专业服务,帮助医院做好成本核算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管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根据医院经济运行情况,动态调整绩效工资,从2021年1月开始在原基础上每月绩效工资中下调20%。将有计划地逐年化解债务,预计2021年按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农行贷款2500万元。
五是医患纠纷矛盾调处不力的问题。已严格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发生的医疗纠纷,主动详细告知患方解决医疗纠纷有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处理过程中尽量说服患方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纠纷,寻求依法依规的解决途径。2021年2月医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争议,目前正在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处理中。
六是医疗责任险成摆设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已完成1起案件赔付,赔付金额为43694.54元,剩余7起案件正在逐一处理中,具体未赔付情况详见《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滞案未处理情况说明》。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五)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基础薄弱
一是痕迹资料缺失的问题。医院党委将巡视巡察反馈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各党支部,要求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党建方面的整改工作,做到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医院党委已经为各支部配备党建专柜,要求各党支部痕迹材料严格按照“组织建没”、“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重点工作”和“其它方面”五个方面进行归档。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医院党委将巡视巡察反馈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各党支部,要求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党建方面的整改工作。要求各支部尽量每月15日前完成“三会一课”的有关内容。制定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表,定期和不定期指导和督促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落实及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党员发展滞后的问题。制定县医院党委发展党员计划,每年至少发展2至3名党员,压实各支部书记发展党员责任,按照党员发展五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1年参加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共9名,计划纳入发展对象3名,入党积极分子6名。
四是党员积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耿马县人民医院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耿医党发〔2016〕12号)要求,各党支部2021年第一季度已将党员积分情况在医院党务公开栏进行了粘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扎实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六)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单项金额达到20万以下的资金,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20万以上资金提交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下一步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单项资金超出预算金额10%以下的资金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10%以上资金提交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
二是会议记录用活页的问题。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根据巡察组要求将活页纸记录改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
三是民情分析会议记录不详实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会议记录“原话表述”,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七)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不坠底,违规套取医保基金
一是挂床住院现象突出的问题。我院职工徐某某、郭某某、陈某某住院时期仍在岗上班(具体时间及金额见附件1),违反了《2020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共体医疗机构)》第六十条第二款约定:“城镇职工医保,甲方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通报,拒付相应费用并扣减违规成员单位当期质量考核保证金、责令限期整改的合并处理措施”,因此我院对三位职工按照医保拒付统筹费用的50%进行相应处罚,给予扣除绩效8549.08元(其中徐某某1694.86元,郭某某5893.37元,陈某某960.85元)。三位职工住院的科室因未把握好住院指针及对住院患者疏于管理,对患者住院科室作出以下处罚:按照医保扣除耿马县人民医院质量保证金149200.59元5%分别处罚内三科5595.00元,外二科1865元,合计7460.00元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处罚到个人。职工所属管理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未做好排班和管理工作,分别处罚相应责任人200元/人次。耿马镇分院副院长沈某某等7人于2020年11月底已将挂床所产生的费用收齐并上缴。
二是超范围支付医保基金的问题。肢体功能评定项目(编号340200005)仅限工伤支付,财务科误将其标记为“甲类”,违反《2020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共体医疗机构)》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约定,致使2020年1月1日至10月9日期间为1075人次进行医保报销,涉及不合理费用18275.00元。已让相关维护人员立即整改,处罚涉及外二科630.48元(其中医生191.88元,护士438.60元),由科主任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认定行处罚到个人。财务科给予处罚913.75元,由财务科主任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处罚到个人。
三是超标准收费的问题。超标准收费、打包收费及超适应症检查三项违规问题均涉及到检验科,违反了《2020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共体医疗机构)》第五十九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此三项问题涉及人次众多,金额较大(详见关于超标准收费的整改情况)。目前违规收费已被医保局处理,违规金额如数上缴医保专用账户;在医保检查“回头看”中提到的问题已经院办会讨论,作出停止该项目收费的决定,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整改;医院对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追究和处罚。
四是重复收费的问题。行CT检查时,收取黑白热敏打印胶片的费用,违反了《2020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共体医疗机构)》第五十九条第五款约定。2020年1月1日至10月9日期间,涉及11678人次,不合理费用58390.00元,处罚放射科875.80元,由科主任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处罚到个人。
(八)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廉洁风险高
一是财务记账混乱的问题。针对装订错误的凭证,已按规范重新装订。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遵守会计凭证装订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会计凭证装订及管理。针对专家坐诊费无领取人签字,医院正在完善内控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把好审核关,认真学习2021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过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通过银行支付。针对2019年6月无发票报销交强险的问题,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5号公告规定,医院已经按照规定处理。
二是未批先付现象突出的问题。在医院支付往来单位各种款项时,填制各类款项支付单,由财务核算人员在支付单上写明应付款账面数,注明是否可以支付并签字认可,然后财务主管签字、主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制定完善各项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制度,严格按照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医院内控制度。并做了整改情况说明。
三是资金支出附件不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收到发票入库处理时,严格审核发票及附件,支付药品、材料款时必附销售合同。在医院支付往来单位各种款项时,附往来单位当年交易明细账,经院办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汇款。
四是大额提取备用金的问题。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以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五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的报销。2015年4月、2016年6月无事由支付临沧空港住宿费6738元,为预付临沧空港住宿费(已开发票),为控制运行成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院与临沧空港酒店商议住宿优惠并以年初预订金,年终多退少补运作,因不能预知住宿人员、住宿原因,故未填写事由。我们将严格按规定审批、支付报销费用,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对于2015年1月第58号凭证出差报销单据中出现耿马六公里农家乐餐饮定额发票400元,已核查、责任到人,并于2021年5月14日由医院代为上缴县纪委廉政帐户(耿马信用社),从2021年4月份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2019年5月报销4次转运病人到昆明、36次转运病人到临沧差旅费共计30640元明细清单已按规定装订好。
六是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机关事业事务服务中心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 耿马自治县商务局 耿马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耿机事发〔2020〕7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商务接待任务清单》。接待报销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包括发票、菜单、就餐人员名单、派出单位公函(电话记录、邀请函、相关工作方案等)和接待清单。
(九)监督责任缺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一是违规消费烟酒礼品茶的问题。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机关事业事务服务中心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 耿马自治县商务局 耿马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耿机事发〔2020〕7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商务接待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接待报销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包括发票、菜单、就餐人员名单、派出单位公函(电话记录、邀请函、相关工作方案等)和接待清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就餐不摆放烟酒,不赠送土特产。
二是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的问题。对于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情况认真清理,整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领取电话费补贴职工名单及金额。除已故、离退休、离职的职工领取的补助,其余部分共计249231.58全部收回,已于2021年5月14日由医院代为上缴县纪委廉政帐户(耿马信用社),再从2021年4月职工个人绩效工资中扣回。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7716;邮政地址:耿马县震新路20号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党委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yydb@163.com。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