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6日至12月10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觉悟不高,理论学习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重视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学习强国积分不达标人员通报》下发至各股室及站所,对积分不达标人员进行通报,引起大家对学习的重视,促使大家形成学习常态化的好习惯。二是要求各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跟踪,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实行月通报制度,督促大家形成学习常态化的好习惯。三是各党支部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三个定位”及临沧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关于今后五年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要内容纳入2022年度“三会一课”学习重点内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2019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理论中心组6次的学习材料、2021年度理论中心组的交流发言材料和会议记录。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拟定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下发至各支部。(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政治敏锐性不强的整改情况: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制定了《应知应会内容小册子》,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新理论及党对农业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政治引领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部分重要文件主要领导未批示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的重要文件进行了梳理,对主要领导未签批的进行了补签;二是提高办公室文件拟办和传阅质量,对重要文件及时做到送局主要领导签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班子分工不明确的整改情况:于2022年1月11日研究了局党组分工问题,下发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耿农党组发〔2022〕1号)文件,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责任。(已完成整改)
(3)办公室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没有调研通知文件或接待函(电话记录)的一律不予接待;二是加强出差审批,从2022年1月15日后出差的必须在公务之家进行申报审批;三是提高办公室文件拟办和办理质量,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督促,实现闭环管理。(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疫情防控包保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各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包保责任,每周要求干部职工与包保户联系不少于两次;二是要求干部职工全面摸清包保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户主的姓名、住址、家庭人数等,同时掌握包保户的行程和动态。目前各位干部职工对各自包保户的基本情况及包保户的行程和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三是在下步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对包保户的疫情防控包保工作,确实发挥包保作用。(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5)项目管理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农业农村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耿农发〔2022〕9号),对涉农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和调度,合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6)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工作,拟定《耿马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围绕“茶、糖、胶、果、菜、畜”等重点产业,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耿马自治县实际情况,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政发〔2022〕6号),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并将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乡镇。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企业数量到,2025年,全县农业企业数量达到1563户以上,年均增长27%;到2025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71户,年均增长15.2%;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5年全县保持在32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达10家以上,市级示范社达10家以上,县级示范社达15家以上的具体目标。二是加快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产业帮扶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并取得实效,加强项目调度,全力推进2021年度57个产业帮扶项目进度,目前已完工20个,已开工19个。三是加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的资源、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致富能力,更好地投入到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工作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积累机制。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做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确保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取得良好收益。2021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11646.12万元,有经营收入2万元以下的村5个,有经营收入2—5万元的村4个,有经营收入5—10万元的村46个,有经营收入10—50万元以上的村27个,有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2个。(正在整改,需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严重
(1)文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支部党建材料进行自检自查,对出现逻辑性和表述不准确的进行整改;二是对下设支部的党建工作材料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个人材料照搬照抄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员公开承诺事项雷同的三名党员进行一对一的批评教育;二是找出内容相同的发言材料,反馈给本人进行整改,并由党组书记于2022年4月11日局党组会议中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了一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局党组书记于4月11日党组会议中对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规矩意识不强,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财务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2019年2月3日9号凭证支付培训费12170元,是属于农业农村局局机关2019年以前的公务接待费,属于三单一函不全的,只有菜单和发票的公务接待费、4月3日4号凭证畜牧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及生猪示范基地培训费10800元,因为农业农村局下级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所有附件培训相关的文件、会议签到册在畜牧技术推广站做账;2021年6月21日8号凭证支付2020年土地轮作专项资金,有7张拨款审批表无分管领导意见,有6张拨款审批表无财务分管领导意见,有1张无经办人签名,现已对无财务分管领导意见及无经办人签名的审批单已经整改补签完成;2019年4月3日以油单代替差旅费报销单支付2017年农技人员培训费32200元,且还有一张林业局的油单,林业局加油单金额200元,已于4月21日15号凭证退回并缴存国库,由于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审核,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在以后财务做账中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2021年8月30日19号凭证,支付吴某某培训费2399元,列支为接待费,现已整改为培训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财务审批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的整改情况:2019年2月43号凭证支付弘兴牧业粮改饲项目补助,实际支付10万元,拨款审批单小写却填写为100万元,已整改完成,对涉及的审批单进行了修改,修改为10万元;2019年10月38号凭证支付两区规划作业服务费,实际支付60万元,主要原因是申请120万元,领导批示同意支付60万元。 (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公务接待报销“三单一函”不全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三单一函”不全的共有5笔,1、2019年2月3日9号凭证支付培训费12170元;2、2020年1月份60号凭证,金孔雀、耿马宾馆2017至2019年期间发生的住宿41770元没有接待清单;3、2020年1月63号凭证支付64375.3元,4、2021年2月25号凭证支付33876元;5、2021年2月25号凭证支付51200元,5笔共202171.3元。存在没有花名册,文件和函的问题,都是2019年以前的消费,详细明细如下:2015年就餐费5455元;2016年就餐费34259元,2016年住宿费41770元;2017年就餐费37378元;2018年就餐费54229.3元;2019年就餐费28180元;已在2022年1月29日党组班子会议中进行了通报,因当时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加之2015年至2019年办公室人员更换快,导致发生此类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坚决杜绝出现这类情况。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对没有通知文件或接待函(电话记录)的一律不予接待;三是加强公务接待报销审批,对“三单一函”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部分下属站所做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经站已把账全部做完,装订成册,完善相关账簿记录,对2019、2020、2021三年会计凭证装订归档。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对各自站所财务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5)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报销和多报的资金进行了清退,已整改完成,于2021年12月21日54号凭证退回;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出差审批和报销,从2022年1月15日后出差的必须在公务之家进行申报审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6)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未附党组会议记录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0年3月25日支付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测绘费110万元、9月2日支付烟后玉米及烟后蔬菜项目资金100万元、10月10日支付四川哲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厕所革命资金116万元,在会计凭证中均没有附党组研究会议记录,已在2022年1月29日党组班子会议中进行了补通报。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只要超过5000元,都要附党组研究会议记录。同时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完善相关拨款凭证。(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资产闲置,资源浪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经站明确专人加强对农经站的仲裁庭和档案室进行管理,维护设备,充分利用资产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二是强化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产管理,盘活资产资源。及时对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庭和档案室清理维护,利用仲裁庭作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临时档案室,存放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工作相关档案。认真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处,积极引导农户利用仲裁的方式调处解纠纷。(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党总支已于2022年4月19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下设支部,农技党支部、畜牧兽医党支部、农机管理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已于2022年4月21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配强了局党总支班子和下设支部班子,确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组织设置不合理的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21日对农技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配强支部班子;二是根据农技支部党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了2个党小组,即第一党小组,第二党小组,明确了党小组负责人。(已完成整改)
(3)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整改完善;二是未报告个人事项的时任党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已重写;三是于2022年4月11日由局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已完成整改)
(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录入不及时的党支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定期对下设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农技党支部2021年度党课中出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人事制度执行不严,股所级干部配备不及时问题
对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站所负责人进行调整和任命,下发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任职的通知》(耿农党组发〔2022〕10号)文件。此次调整主要是内部调整,因为县农业农村局涉及机构改革,待机构改革结束后需重新进行调整和任命。所以未报组织部门审批。(正在整改)
3.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局党组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安排部署一次以上,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计划于5月初召开。二是由局党组书记于4月11日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进行修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非党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清廉机关”创建不力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耿农党组发〔2022〕9号)文件,并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问题
1.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分工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局党组班子分工,印发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耿农党组发〔2022〕1号)文件,由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一名党组班子成员协助局长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已完成整改)
2.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局党组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安排部署一次以上,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计划于5月初召开。二是由局党组书记于4月11日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进行修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非党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1144,邮政地址:耿马县耿马镇青年路46号县农业农村局,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nyjbgs@126.com。
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