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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派乡“四措施”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26 点击数:1578

贺派乡“四措施”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在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中,耿马自治县贺派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乡、村、站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党组织书记、站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组织落实。

二是掀起学习热潮。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行政村以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广泛学习。把原文刻制成有声光盘56盘,发至各党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乡直各单位播放、收听、学习,发放并张贴宣传挂图8套,发放学习问答、简明辅导读本、及相关法律法规24套。

三是签订《贺派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乡党委在与各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乡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各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和站所负责人签订《贺派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7份,促进党风廉政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是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代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新家园建设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发放各项工作。同时,对全乡7个行政村和乡直46中心12011年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

通过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有效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

贺派乡刀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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