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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 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文章来源: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8 点击数:1432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罗小林,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勐永镇芒来村大地基组组长,2021年5月3日21时4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田卫明,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东坡村梁子寨组村民,2021年6月7日22时2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达建国,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贺派中学教师,2021年6月8日21时5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字万虎,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教师,2021年6月8日22时2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耿马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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