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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 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
文章来源: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4 点击数:1930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绍勇,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芒洪乡科且村小寨组村民,2021年4月23日00时2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钱富成,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勐简乡班望村细油树组村民,2021年4月26日20时33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阿岩,中共党员,耿马自治县芒洪乡新联村芒丙二组组长,2021年5月27日00时4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耿马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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