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首页>党纪法规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点击数:1777

附件

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20172月)

1.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5.“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五网”:路网、水网、能源网、航空网、互联网。

7.“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8.“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9.“五级联动”:是指省、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街道)纪委、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信访诉求。

10.三转 转职能,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转方式,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转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11.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2.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3.“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所谓,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所谓,就是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14.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

15.“三类重点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必须马上严肃处理。

16.“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

17.“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地址:耿马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

滇公网安备53092602000012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83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