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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第九次党代会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5 点击数:2279

惩防并举   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纪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整合监察、审计、稽查、督查等力量,对全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耕地保护、规范节约用地、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经济结构调整、应对金融危机、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优化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提出“抓机遇、化危机,抓支出、促增收,抓投资、促消费,抓监督、促落实”的工作要求,配合中央检查组完成了五轮检查,抽查项目4773个,整改问题997个。严肃查处少数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确保了中央“三个百分之百”要求的落实。加强对抗灾救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62起,涉及资金231.92万元。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楚雄州姚安县“7·09”地震恢复重建统建房质量问题整改工作,维护和保障了灾区群众利益。强化对昆明新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促进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廉洁、高效实施。加强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民族宗教政策,维护了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疆安宁、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六个着力”、“四个大兴”和省委“三个一”的要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机制,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下访、定期接访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庸治懒等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等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案件情况通报会,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压缩年度各项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现零增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670项,撤销3568项。组织参与对省直部门和州市集中检查考评。狠刹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歪风,整治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行为,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干部,严肃查处了李旭良、陈锐平、王多邦、文武、龙中泰等诽谤诬告陷害案件,共为736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严肃查处了杨寒松、过国庆等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2011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组织部门严明换届纪律,强化教育、全程监督、严格问责,全省1245个乡镇、129个县(市、区)和16个州市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三)坚决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05507件,立案8676件,处分9169人,其中厅级干部55人,县处级干部438人,撤销党内职务150人,留党察看884人,开除党籍35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97人,挽回经济损失67亿余元。坚决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严重违纪违法案,成为从与我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且司法制度存在巨大差异的国家追捕外逃贪官的成功案例。严肃查处云铜集团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保障和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严厉查处杨红卫、王南昆、吕琳麟、黄永华、陈锡诚、陆锦昌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以及孟连“7·19”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肖晓鹏、周华清等人腐败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633件,涉及金额17.58亿元。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剖析,协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深化专项治理,推进了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排查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12529个,纠正问题3505个,罚没、补交款项7692.66万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9人。深入整治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谋取私利等问题。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清理工作。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着力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按照“进一步提高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强化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政府职能部门、政法系统、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坚持纠建并举,解决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强农惠农政策等开展监督检查,清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3.7亿元、涉农补贴资金290.8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76.42亿元,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43件,涉及金额1.57亿元。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乱收费问题330起,涉及金额2435.78万元,清退1850.95万元,减轻中小学生负担23.34亿元。大力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药品降价让利群众15.61亿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8件。积极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规范道路站点设置和审批,巩固了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办理影响投资环境的投诉,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全省共评议省级部门45个、基层站所14964个,省级和16个州市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全省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6582个,解决问题26149个,解决率达98%。

(六)严格教育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运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弘扬新风正气;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省警示教育基地被中央纪委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廉政教育基地,1581个单位89813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教育。各地普遍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并不断更新充实教育内容。以孟连“7·19”事件为案例,参与举办两期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先后分5批次对522名新提拔省管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建设及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建“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100家单位,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处占房和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纠正和制止了少数地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904.07万元。全面加强巡视机构建设,扎实开展对州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省属重点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巡视,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和撤换等制度。稳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深入推进。

(七)注重改革创新,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年由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考核,把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合并进行,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巩固了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协助制定和实施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16项制度,促进了政府自身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率先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问责各级干部5959人,其中厅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497人。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认真查找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公务消费支出。健全完善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信访举报、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取得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协助配合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26项。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省、州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矿业权和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和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统一进场,促进了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纪委常委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班子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虚心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用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用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全省培训干部15841人次,实现了用五年时间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加大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力度。顺利完成州市、县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更好地发挥了派驻(出)机构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政策规定。多方协调资金,认真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工作条件落后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个对”和“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战线先后涌现出刀会祥、郭光庆、杨雪斌、黄通富等先进典型。省纪委监察厅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常委会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任何时候都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坚决整治各种歪风邪气,始终坚持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纪委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大力支持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复杂局面,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廉洁自律要求放松,作风不正,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时有发生;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解决存在问题,以反腐倡廉实效取信于民。

二、经验和体会

回顾五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必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必须坚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遵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和“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和促进科学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谋划和部署,促进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既坚持原则,又审慎灵活,把握节奏和尺度,注重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群众认可度、满意度。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始终关注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注重刹风整纪,深化集中治理,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纠防结合,常抓不懈,既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堵疏结合,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必须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动员全党力量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不断赋予惩防体系建设新内容。深入研究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及规律,大力推进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改革,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既要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又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必须坚持党在长期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既继承发扬成功经验和做法,又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坚持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与云南反腐倡廉实际有机结合,注重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突破重点、破解难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大力推进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性和结合云南实际开展工作的创造性,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和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健全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和监督,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优化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等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促进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总结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的成效和经验,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研究完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领导协调、科学运作、常态运行等长效机制,强化巡视监督,加大问责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保障我省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是党的建设一项战略任务。要协助党委坚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力弘扬廉洁从政的作风,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着力解决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培育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着力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廉政考察、廉政教育和廉政培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三)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反腐倡廉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渗透,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和督促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难点问题重点研究,重要事项重点推进,确保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好我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办法举措,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使命。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继续抓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清理“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的易发多发势头。认真总结我省基层首创的运用信息化手段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从云南反腐倡廉实际出发,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创造性地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是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云南特点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理念,坚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统一,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内容创新,鼓励支持基层和群众的创新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有益做法和创新经验,不断在反腐倡廉各个领域推出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特别是要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制度+科技”防治腐败经验,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敏锐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举报网络建设,拓宽举报渠道。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抓制度完善,更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工作成果。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必然要求。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新的业务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培养和选拔使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探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努力实现装备现代化。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信息化水平。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求,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人民期盼、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履职,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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