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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文章来源:耿马县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数:245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监督巡察全覆盖,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十三届县委2020年巡察工作任务计划》,经县委批准,决定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档案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孟定农场党工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8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同步以“巡乡带村”方式,延伸巡察孟定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所辖社区党组织;以“直接巡村”方式直巡14个村级党组织(勐永镇8个村:帮令、光木林、芒来、芒糯、芒佑、勐永、香竹林、新和;大兴乡6个村:班坝、大户肯、大兴、龚家寨、岩榴、永胜)。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同时,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围绕村(社区)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疲软,乡村治理不力、人居环境脏乱差,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居)民民主权利、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政策资金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乡村振兴、美丽县城、沿边小康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项目复工复产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了解、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值班电话,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事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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