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耿马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耿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26 点击数:2988

推动新时代耿马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耿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县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耿马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耿马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本届纪委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耿马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聚焦“一条主线”,扛牢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定责清单化。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细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做到知责明责。二是履责规范化。坚持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对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工作标准等作出具体规范,详实记录责任落实全过程,固化工作成果。各级党组织开展“两个责任”约谈582批5567人次;回复廉政审查意见539个单位17870人次。三是考责绩效化。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考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追究责任。四是追责精准化。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903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0.5%、15.8%、5.4%、8.3%。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57名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二)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跟进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暨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有力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精准监督。创新运用“7个1”工作机制,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4件,给予组织处理21人、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认定涉黑涉恶腐败14件14人、“保护伞”29件29人,追究失职失责7人。把党中央在关注的事、强调的事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制定60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耿马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全程监督。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进行监督。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以“10个1”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25轮,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917个,提前高质量实现了整县脱贫摘帽。五年来,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26件,处置问题线索1684件,批评教育11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问责31人。在疫情防控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印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带头、十严禁”》,既督又战、以督促战,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1901批次5148人次,督促整改问题243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约谈干部30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1人。

(三)推进“三不机制”,统筹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是强化惩处震慑。围绕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全面清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和李华松案恶劣影响,坚决清除耿马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污染因子”,严肃查处了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剑云,大兴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贺贵发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88件,处置问题线索532件,立案审查282件,结案2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人。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出台了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县管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21项制度;围绕管党治党关键环节,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环保督察“回头看”、扫黑除恶督导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排查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1526个,制定防控措施1673条,对照存在问题,聚焦“当下改”,着眼“长久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8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90份;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是筑牢思想堤坝。坚持教育、警示、激励并举,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五年来,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98场次15700余人次;召开宣布处分、问责决定会议210场次;回访教育受处分的党员干部98人次;举办“扬清风•树正气•促脱贫•奔小康”主题廉政文化下乡84场次;“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90期1100余条,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完成改版升级并发布信息200余条;纪检监察稿件国家级媒体采用55篇次、省级550篇次、市级1700篇次;向省纪检监察文化走廊“临沧展示月”选送作品255件;在县电视台推出廉政访谈节目59期59人;拍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想有个家》《一枝一叶总关情》《铸剑》等廉政公益广告、微电影、专题片,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营造了浓厚的倡廉、崇廉、守廉氛围。

(四)做实“四项监督”,彰显治理效能。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协调衔接,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是抓在日常。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处置问题线索49件。选聘民情信息员1385名,参与信访处置25件,解决群众诉求412个。开展巡察13轮,累计派出巡察组44个,对县管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发现问题2703个,移交问题线索150条,查处干部38名,收缴违规资金307.91万元,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健全完善制度45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得到有效扭转。二是做在平常。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追缴易地建设费1032万元,政务处分1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及公职人员赌博、“打亲家”“打干亲”异化、违规挂证取酬等问题专项整治,提醒谈话2人,立案8件8人,党纪处分7件7人,解除“亲家”关系1对。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协同跟进,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收到政法队伍问题线索5件,党纪立案审查3件3人。三是严在经常。紧抓“关键节点”、紧盯“关键少数”,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监督检查1915人次,督促整改问题607个,约谈干部80人,通报曝光35期,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5件93人,给予党纪处分35人、政务处分58人;严肃查处“只踩油门不挂挡”“雨过地皮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49件58人,问责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色。聚焦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立足实际、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护航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一是创新举措抓改革。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15个、派驻机构15个,执纪监督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到总数的71.4%和63.6%。组建了县委巡察机构,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县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立5个县委巡察组,健全巡察人才库54名。出台《耿马纪检监察干部“7严守”规定》《巡察干部“十不准”》等制度,巩固改革成果。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及时组建留置看护队伍,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0名。二是创新学习抓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学、每月一考制度,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工作。开展“10个1”遵纪守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聚焦能力提升,开展业务培训30批983人次,参与省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工作36人次,选拔任用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13人次,县纪委监委班子连续5年被县委评为“好班子”;2019年县纪委监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获“云南省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三是创新模式抓监督。深入开展“边关清风”行动,细化10项重点工作,确保“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认真落实全省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耿马试点工作,研发了“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以“互联网+监督”模式,打通部门壁垒,冲破人情桎梏,消除信息孤岛,用“互联网+”管住“微权力”,用“大数据”严防“微腐败”,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平台累计公开涉权事项47余万条,建立1.35万人次公权力人员信息数据库,处置预警信息3929条,查处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回资金34万元,调整不符合享受低保、廉租住房补贴等问题105人。该做法在2019年全省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会上作会议交流发言,云南卫视作了专题报道。四是创新载体抓环境。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发挥清淤、排阻、助力作用,挂牌12户企业为“护航营商环境示范点”,邀请38名企业员工担任监督员,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联系重点企业42户,印发了倡议书、监督联系卡、致企业家一封信,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十不准”,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巡察、督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企业落地、生产“梗阻”问题。累计开展监督检查83批次127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35个,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48个,发出通报5期,约谈6人,处分2人,收到企业赠送锦旗3面。

五年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一些腐败分子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系统腐败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政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源于习近平总书记思想科学指引,源于党中央高瞻远瞩,源于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全力支持,源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源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在此,十三届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应对当前形势,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领导核心,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使命不变,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职责不变,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任务不变。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充分体现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一贯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综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四,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面对耿马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防止“松把劲”“松口气”的思想,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五,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工作方略。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要坚持原则、依规依纪依法,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是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动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干在实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耿马新征程,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后五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耿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护航“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心怀“国之大者”,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强化政治监督上,把监督融入“十四五”时期发展全局,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释放监督效能。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县纪委常委集体学习等制度,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思想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百折不挠把自己的事办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对时对位,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四个突出特点”“四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要求,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有力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问题。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找准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抓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张牌”,深刻把握临沧的“三个阶段性特征”,聚焦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大干快上,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各领域、各层次高质量发展。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不跑偏、不落空。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采取督促制定任务清单、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强化“一案双查”等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强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要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高压惩腐震慑。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违纪违法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督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完善审查调查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夯实安全措施,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健全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机制,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完善工作闭环。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做实“后半篇文章”。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三)强化专项整治,坚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聚焦群众利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保障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三农”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强化对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向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黑手”的“蝇贪蚁腐”,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聚焦痛点难点,破解“急难愁盼”。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房地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开展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处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运用耿马领导干部涉权事项监督平台,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聚焦群众诉求,推动信访下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坚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下访常态化,充分发挥民情信息员作用,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处置工作。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四)强化制度保障,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机制和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发展,努力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围绕“三个聚焦”,有节奏、高质量推进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更加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巡察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强化作风建设,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成风成势。持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耿马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

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共建共创“清廉耿马”。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注重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大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文化供给力度,拓展廉政文化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六)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铸魂,淬炼忠诚铁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步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提升纪法素养,锻造硬核业务能力。

铁规律己,锻造干净铁军。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必须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管好“治权之权”,持续整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正风强身,锤炼担当铁军。牢固树立“坚持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伟大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奋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新时代耿马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迈向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耿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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