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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文章来源:耿马县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3-30 点击数:218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监督巡察全覆盖,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十三届县委2020年巡察工作任务计划》,经县委批准,决定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同步巡察县国资公司)、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动巡察“两违”专项整治工程,直接巡4个村级党组织(勐撒镇城子村、勐永镇河底岗社区、勐简乡勐简村、芒洪乡安雅村)。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同时,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以及乡村振兴、美丽县城、沿边小康村产业建设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了解、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值班电话,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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