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简乡委员会关于勐简村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29 点击数:401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勐简乡勐简村进行了直巡。5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勐简乡勐简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针对组干部手续交接不清”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0年时任勐简村二组组长李某、会计李某将6万多元(含借条、现金、银行存款)集体资金移交给新一任组干部,之后历经4任组干部,均未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一是成立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二组组长李某、会计李某将6万多元(含借条、现金、银行存款)集体资金移交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二)关于“针对集体土地提留资金去向不明”的整改情况

针对“李某担任二组组长期间,集体提留1.2亩那赛沙坝田土地出让金2万元,资金使用情况未向群众公布,资金去向不明”的问题。是成立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二组组长李某担任组长期间涉及集体提留1.2亩那赛沙坝田土地出让金2万元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三)关于“收支不记账,借款无借条”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7年以来户等组未做账,群众借支集体资金无借据,借款人数、借款金额不清的问题。一是成立勐简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户等组2017年以来未做账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收回集体资金去向不明问题,并完善好相关台账;三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整改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四)关于“三资”管理不透明,廉洁风险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0年李某、李金某每年租金1500元,承包勐简村二组集体土地办砖厂,砖厂交回集体后,李某任职期间砖厂所属土地被出售,所得资金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是成立勐简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资金不清去向不明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针对“勐简村二组的5亩集体地(原沼泽田)在段某耕种期间租金标准为4000元/年,租金交付情况不清,资金去向不明”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勐简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二组5亩集体租金交付情况不清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五)关于林权证去向不明,群众利益受损”的整改情况

针对关于2013年时任大军赛组长万某将80亩土地(涉及50余户农户)租赁给私人老板,协议租金200余万元。后因业主毁约,涉及租金已由万新明代为清退,但林权证未交回农户,至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一是成立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时任大军赛组长万某将80亩土地(涉及50余户农户)租赁给私人老板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通过努力做群众和私人老板工作,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收回群众林权证问题;三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六)关于“违规变更土地承包权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整改情况

针对2003年老厂村老厂组建档立卡户黄某(2013年识别,2017年脱贫)将76.25亩土地租赁给勐简村二组村民李某至2006年,2006年之后李某在租赁土地上种植橡胶,合同约定至胶树开割时利润各一半。2008年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私自将黄某76.25亩土地林权证办理在自己名下,并将面积增加至100亩。自2004年至2017年李红梅共享受退耕还林补助178653.2元,黄某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一是与李某、黄某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好勐简村、老厂村完成问题核查工作,并作相关说明;二是双方严格按照签订协议书,及时按约定资金足额退还退耕还林补助;三是在乡林业站指导下,双方按程序变更林权证移交相关工作。  

(七)关于“林木罚金去向不明”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3年,风景老树因何某建房时私自砍伐,勐简村一、二组群众提议罚款8或10万元,商议结果为4.6万元,何某实际缴纳4万元,交李某负责管理。到巡察进驻时资金使用情况未向群众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成立村核查集体资金领导小组,对勐简村涉及2013年风景老树因何某建房时私自砍伐资金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对虚列支出群众不认可的资金予以追缴;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八)关于“纠纷处理不及时,征地补偿难兑现”的整改情况

针对1998年勐简乡工商所因建设用地需要,经乡政府与农户王某协商后,用南汀河边石坝田4亩水田地置换王某家2亩水田,并经乡政府和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勘察认定四至界线;2000年勐简乡又因项目建设需要,经乡政府与农户鲁某协商后,用南汀河边石坝田2.12亩水田地置换鲁某家1亩水田。由于乡政府与王某、鲁某两户人家置换之后的土地相连、界线不清,导致临清高速公路建设便道占地补偿款58242元至今无法兑现”的问题一是与王某、鲁某取得联系,核清该宗地“四至界线”问题;二是经核查确认后,按补偿标准及时兑付给群众。

(九)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12013年5月25日支付村容村貌建设项目硬板路工程款3万元,2019年7月8日购买屋面瓦25000元、钢管56550元,未经班子研究讨论,无会议决策记录”的问题一是由勐简村牵头完善好项目工程会议记录,执行好“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二是两委班子成员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十)关于“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在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芒娥组组长、会计均于2019年1月外出务工,村小组工作由妇女组长金某临时代为负责”的问题。一是由勐简村牵头组织该组召开群众大会推选新的组干部,对新当选的组干部进行公示;二是移接好相关履职手续,并完善好痕迹材料报村委会备案。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痕迹资料缺失”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至2019年村党总支及下设5个党支部工作手册,均缺失支委会、党员大会、讲党课、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的问题。一是村党总支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完善好痕迹资料;二是科学合理制定支部党务工作学习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好“三会一课”等制度。

(二)关于“党费收交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7月至12月,勐简村中心支部未及时收交预备党员叶某的党费;2017年大忙弄党支部无6月至12月党费收交记录,2018年大军赛党支部无8月至12月党费收交记录”的问题。一是完善好收交记录,对勐简村中心支部预备党员叶某的党费进行及时补交;二是认真开展好每月“党费日”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8年小军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请示、工作实施方案及民主测评报告中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民主测评表填写时间则为2019年2月25日,组织生活会与民主测评时间不一致”的问题一是由勐简村牵头指导好小军赛党支部自检自查整改,对基础痕迹材料进行查缺补漏;二是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完善支部手册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痕迹材料不完整”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至2018年党总支书记未与乡党委及下设5个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缺失村委会主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同时督促村党总支书记与下设5个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二是完善村委会主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二)关于“述责述廉报告照抄照搬”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未结合本人岗位职责任务撰写,出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析研究部署全局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的表述”的问题。一是督促勐简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结合本人岗位职责任务重新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对勐简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谈话对象记录混淆”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谈话对象为刀某,记录中为郭某”的问题一是督促勐简村认真开展好风廉政建设自检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及时完善谈话会议记录及相关痕迹资料。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未批先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8年10月22日分别向刘某、李某等3人预付建房应急资金4万元,款项领条无领导审核意见、无领款人签字”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善了村领导审核意见、领款人签字手续;二是两委班子成员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五)关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承包关系不明晰”的整改情

针对户等组王某、李某、王某等10家农户耕种42亩集体机动地,未签订合同,租金收取标准、耕种时限及租金收缴情况不明晰”的问题。一是由村上牵头核实集体机动地资金收缴问题,督促完善好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二是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公布相关情况并以文字形式张榜公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六)关于“合同要素不全,关键要素缺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4年8月5日芒桌组收取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公司地租1418052元,并于8月8日全部兑付给农户,但农户与企业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时限不具体、租金标准不明、面积不清,资金分配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由勐简村督促芒桌组完善并签订合同,列出资金支出明细台账;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针对“22018年2月1日支付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费3万元,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具体施工费用”的问题。一是完善好相关施工合同,明确支出明细台账和竣工验收结算手续;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

针对2016年11月22日支付老寨二组修缮进组道路1万元,2018年5月15日支付道路修缮施工费用35000元,2019年9月29日支村小军赛组灯光球场、广场地坪建设及桌椅购买费用178650元,2019年12月18日支付基础建设施工费2006元,均未签订施工合同,无支出明细和竣工结算手续”的问题。一是由村上对涉及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进行补签,并完善好支出明细和竣工验收结算手续;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七)关于“资产登记不严格,流失风险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7年至2019年购买3台电脑、2台空调、1台冰箱,均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一是由村上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整改,特别对2017年至2019年固定资产全面摸底核实;二是督促村上对涉及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移交好后续相关手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399022,邮政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简乡人民政府,邮编:677504,电子邮箱;mjxdzb@163.com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简乡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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