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5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传达上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文件签批办理效率,对负责收发文件的同志作出了具体要求,对领导所签批办理的文件实行跟踪办结机制。
二是针对“掌握上级精神不全面”的问题。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规定动作,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时间,及时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同时,班子领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干部远程教育平台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修定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先后召开3次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基本内容,学习“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服从”“四个伟大”“四个自信”及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精神。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党的知识和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够,班子整体效能发挥不好”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班子分工不够细化”的问题。于2020年6月16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认真梳理本单位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就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分工,同时实行AB角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清、目标明、有人管、有落实。
二是针对“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标准,规范、完整记录支部各类会议内容;开展支部活动前支委会都要研究确定活动内容,提前精心准备。中心支部于2020年7月1日上午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举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上党课等活动,下午并深入耿马四方公司中药材种植基地、金顺农业公司蚕桑种养殖基地及贺派乡芒抗村金丝凤梨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丰富支部活动内容。
三是针对“推动产业全面发展有偏差”的问题。加大各产业龙头企业培育。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以企业财务管理为核心、资产为基础的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大执业经理人的培养,强化中小企业培育,创新经营模式、推进融资带动发展。同时,巩固现有产业基地,稳固发展基础,科学推动地方产业可持续发展。针对咖啡、蚕桑等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基地建设,避免产业布局矛盾。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截止目前完成“蔗农贷”3.02亿元,比上年增加1.82亿元,在此成功基础上,逐步推广到相关产业,降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带动力。
(三)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宣传阵地建设不力”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是针对“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制定学习方案,并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同时督促原烤烟办、产业办修改完善了相关痕迹材料。严格按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于2020年7月3召开一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三是针对“材料照搬抄袭”的问题。将各类思想政治学习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班子将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方面的专题学习,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学习入心入脑,杜绝学习材料、心得体会等死板硬套、照搬照抄。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为任务,组织专题学习,完善了学习制度,在单位支部每月1日的支部主题党日、每月25日定期召开的支委会、每季度25日定期召开的党员大会,都增加了学习扫黑除恶方面的内容。
二是针对“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按要求督促原烤烟办完善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并将该材料纳入我单位归档保存。
(五)关于“宗旨意识淡化,责任担当不强”的整改情况
针对“蔗糖产业调研不到位,底数掌握不清,谋划发展不足,群众反映甘蔗砍运票发放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总结了甘蔗生产“十三五”执行情况,编制了甘蔗产业“十四五”项目库。对四户制糖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函》,督促企业对巡视巡察出来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指导完善“2019/2020年榨季甘蔗砍运计划方案”,共同研究2020/2021年榨季甘蔗砍运计划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砍运管理办法,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性意识不强,组织建设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支部工作不严肃”的问题。中心党支部重视党建工作,按照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日常工作中,明确一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协调服务和材料归档,按照规范化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支部党建工作。
二是针对“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针对“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任务,严格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要求每年进行党组织公开承诺、个人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两账两册五档一柜”分类存档党建工作痕迹材料及相关记录。
三是针对“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组织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按时向上级党工委上交党费;未足额交纳党费问题已于2020年5月1日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管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支部成员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层层抓好党建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工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的规范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组织生活形式化”的问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内谈话等基本制度。严格要求党员个人剖析材料格式规范,深刻分析原因,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二是针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不实”的问题。每月1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前做好活动方案,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效果到位。注重痕迹资料的整理,对活动情况及相关图片上报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对历年党建材料认真梳理查找并依次归档,做到有痕迹、有记录。
(三)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制度不完善,资金安全有隐患”的问题。单位财务印鉴、网银“一体化证书”密码器的管理纳入财务制度中,由会计、出纳分别管理。
二是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切实际”的问题。严格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文字校对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各个条目文字校对正确无误、文意表达没有岐义。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超过10000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并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
针对“新机构组建一年来,5个内部机构和3个站所未及时组织选配负责人,只是在工作中临时指定相关人员负责,统筹谋划不到位,岗位责任落实不坠底”的问题。严格按程序选拔配备任用干部。根据《耿马自治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耿组发〔2018〕89号),6月16日领导班子会上对股所级干部民主推荐,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克期完成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现已就位履职。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违规发放奖金、购买礼品”的问题。组织清退不规范报账涉及相关人员已退回资金1.42万元,退还的资金由财务室收取,并统一上缴县纪委。“原茶办2016年10月12日,购礼品茶20盒4300元”经与原茶办经手人员询问,并找到文件依据,为参加凤庆红茶节参展买的参展品。
二是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接待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管理规定,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针对“违规报销燃油费”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秩序、严格报销审批,禁止出现违规报销情况。
四是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报销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车船费跨年度发票报销根据文件依据作整改,杜绝以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多报费用已全部退回。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压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上半年共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并在平时例会上通报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建设。印发《耿马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耿产业发〔2020〕12号)》。签订《2020年度耿马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6份;认真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在8个内部机构中查找风险点13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20个,制定防控措施25条。
二是针对“文风不实,工作材料简单应付”的问题。要求原产业办重新完善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理解。与时俱进,使干部职工能够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业务学习,在专业知识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文字表达能力。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无效发票冲账”的问题。对相关未盖章的发票已由提供服务的商家出具证明,并补盖商家有效印章。
二是针对“公款长期跑在外”的问题。已督促涉及的乡(镇)还款10万元,并作出还款计划尽快还款。
三是针对“报账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监管,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公款打入私人账户列支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是针对“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原糖办经手人收集完善所购买发放物资的相关材料。对相应未签批的财务档案完善原领导签批等痕迹。
五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对未入固定资产的现有资产已列入2020年5月固定资产台账。
六是针对“接待三单不齐”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管理规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历史遗留接待三单不齐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并说明了情况,举一反三,排查风险,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
针对“原蔗糖办资金支出会议记录不完善”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中心成立以来“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痕迹资料再进行整理完善。
(五)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原茶办购买部分物品未报政府采购”的问题。经请示,对于此类历史问题当时未报政府采购的原因,以说明情况的方式进行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57号)的学习,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以后杜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1944;邮政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青年路44号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ztb@163.com。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