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29 点击数:430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3174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思想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实的问题2020年7月10日上午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汇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已制定局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支部活动、学习等计划,并已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已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将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平台加强学习,丰富学习方式;已通过会议、学习计划等方式,要求个人学习强调效能,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科学把握、统筹兼顾,保证质量;已依据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例如:7月3日组织局党组、局班子成员及局部份党员干部到挂钩村(勐永镇芒佑村)开展班子领导进村上党课活动等。

(二)关于“政治引领不力,班子整体效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城市管理精细化不足的问题。以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通过划分南北两个片区方式进行细化管理,统筹到位,责任到人。目前:已对德胜路、人民路、汉允八队小街发放滴、洒、漏告知书共184户,并已规范各路段地摊摆放,持续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已对县城区各施工工地发放扬尘防治通知书31户;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退休、需换证的人员及时收回过期换证证件,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

二是针对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已完善下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制度;已于6月24日将局机关常用事项规范表格下发,并要求各股室依相关表格规范填写办理相关事项;已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狠抓队伍思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队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上班制度考核,加大队容风纪考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责任感,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核心任务和行为宗旨,按照“评价科学、导向明确、激励有力、操作简便”的原则,逐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并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关于“政治担当不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坠底”的整改情况(正在推进,计划2020年11月底完成。)

一是针对执行上级部署不够坚决的问题。2020年6月1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机动巡察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班子讨论,安排部署整改相关工作;制定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县委第一巡察组机动巡察“两违”发现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表》,并下发各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要求各责任人依据任务分解落实整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耿马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方案》(耿办通〔2019〕90号)文件精神,并组织规范两违等各类行政案件执法文书的制作、修改和印发。

二是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库的问题。我局购买固定资产,正在依据固定资产入库相关规定完成入库“两违”办移交资产。根据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材料已入库。

三是针对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2020年6月1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机动巡察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班子讨论,安排部署整改相关工作;制定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县委第一巡察组机动巡察“两违”发现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表》,并下发各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要求各责任人依据任务分解落实整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耿马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方案》(耿办通〔2019〕90号)文件精神,并组织规范两违等各类行政案件执法文书的制作、修改和印发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8日两次党组会议(扩大)中,局长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组织班子成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请各班子成员依据工作部署要求督促落实相关重点工作;加大垃圾的收集、转运力度,要求环卫作业单位增加运清频次,从原来的每日两次增加到每日三次清运,全面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处理工作,加大大件垃圾(旧家俱、旧床垫)、绿化垃圾(绿化养护中修剪的树枝垃圾)的收集及焚烧填埋处理,做到日收集日处理县城建成区面积5.0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为5.51万人,以人均日产生垃圾1.5kg计,县城日产垃圾量82.65吨,目前,垃圾日进场无害化处理量为110吨(县城为82.65吨和乡镇27.35吨)。收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合理调配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的督促整改清理,提高对私搭乱建的巡查管控力度,并积极配合“两违”拆除工作;组织人员对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完善;18宗“两违”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11宗,剩余7宗我局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耿马湿地公园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耿马镇、县拆迁办等部门入户做好补偿拆迁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制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自6月1日巡察整改以来,两次局党组会议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会议议程研讨;已拟定第三季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已在61日局党组会议中要求各党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并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中加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二是针对落实集中学习制度不严的问题。已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并要求班子成员依制度严格执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提高认识,强调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例如:本局于7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72日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中,局党组书记已就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提出如下要求:要提高认识,强调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每个党员之间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回顾总结,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剖问题根源,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并对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做详细安排。通过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71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辣味足、事例具体,开出了有质量、有效率、有成果专题会。

二是针对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并遵照执行已在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党支部会等会议中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自整改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缴纳等制度,严格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选人用人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已严格执行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并对人事管理工作做相关要求。例如:在6月1日局党组会议中,局长在研究局班子成员分工工作时,已明确提出要求:严格执行招聘程序,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上岗;严格审核拟入职人员身份信息、任职资格、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信息;局属在职人员与购买服务人员,在纪律上统一按相关要求管理,适者留用,不适者调整。

二是针对党支部选举不严肃的问题。已严格执行党内选举相关制度,并对相关工作做具体要求。例如:局党组书记在7月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中,单独就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做出要求,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内法规意识。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党组织活动,强化组织建设和党内选举制度严格落实;加强资料整理,严格审阅入档文书。以上要求均已贯彻执行。

(三)关于“队伍建设不力”的整改情况(正在推进,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

一是针对发展党员措施不力的问题。已于6月24日召开党支部支委会专题研究发展党员措施不力问题:已拟定计划本年度局机关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已研究将协管员中流动党员转入局党支部事项;已研究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涉及局党支部问题部份)。

二是针对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我局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对接目前现有7名持证执法人员换证资料已完成上报,现等待司法部门给予更换发证;其他需考证人员资料已完成上报,因疫情原因现等待司法部门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组织全局进行多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文件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例如:我局于2020年06月10日在局会议室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020年07月16日经与县司法局对接,邀请云南省通四海律师事务所何坚律师结合我局执法特点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的问题。2020年6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局党组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相关规定,落实考核要求;已由分管办公室班子成员主持,组织局办公室文案人员学习《文件印制格式及式样和标点符号用法》等学习资料。并提出要求:办公室人员个人要加强自学,加强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严格审核资料文书,极力避免出错。今后出现失职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2020年6月15日已修改重新签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

二是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6月18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2020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并在6月1日、6月18日两次局党组会议中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均做指示要求已于710日前逐级(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班子议事不够认真的问题。《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2020年6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已出文认真贯彻执行。例如:局机关近期打印机、制服等采购事项,均依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上会讨论,并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针对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不严的问题。《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2020年6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已出文认真贯彻执行。例如:局机关近期打印机、制服等采购事项,均依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上会讨论,并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材料抄袭拼凑的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在干部职工会议、工作部署会议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已形成惯例,并将持续不断坚持开展已由分管办公室班子成员主持,组织局办公室文案人员学习《文件印制格式及式样和标点符号用法》等学习资料。并提出要求:办公室人员个人要加强自学,加强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严格审核资料文书,极力避免出错。今后出现失职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针对违建整改“空转”的问题。已依程序完善周某违建增盖楼层的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划部门目前已完成案件处罚工作;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已加强案件跟踪问效及监管,根据本局职能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联动性,协调性,建立长期的联合执法关系。

(四)关于“案件管理不严,执法水平不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处罚决定书管理混乱的问题。已通过集中组织学习方式开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案件执法流程学习、卷宗存档管理学习,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性,有效性。细化卷宗存档的步骤,确保卷宗的长期性、完整性;已对2019年案件档案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程序完成归档。

二是针对执行案件办理程序不严的问题。已对6起“两违”案件、2起公共设施毁坏案件卷宗进行整理完善;已结合职权划转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及时对现有执法事项执法依据(违法条款、处罚条款)等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已通过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例如:通过与司法局对接,2020年7月16日邀请云南省通四海律师事务所何坚律师结合“两违”工作特点,开展执法程序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培训。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违规报销培训费的问题。已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诫勉谈话;退回的违规发放培训费2000元,已于2020年4月23日上缴耿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

二是针对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局机关已于610日前组织完成局机关办公用房自查复核工作,现已无办公用房超标情况。今后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126688;地址:耿马自治县耿马镇青年路62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信箱gmxczj08@163.com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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