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扫黑除恶
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公开信
全县党员干部:
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深悟透、高位推动、依靠群众、除恶务尽,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和问责追责,为打赢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精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爱党、护党、为党,做政治过硬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二、忠诚履职尽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改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对黑恶势力亮剑、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做勇于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三、严格遵纪守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 严禁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疏通关系、提供方便,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提供可乘之机,做遵规守纪的新时代党员干部。凡有上述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在2019年3月30日前主动向县纪委监委坦白自首的,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悔改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使命和担当。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 为耿马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88、0883—612322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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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委
2019年2月27日


